直屬單位介紹
主要職責:參與起草全省教育招生考試的法律法規草案廣東教育考試院廣東教育考試院,參與制定相關招生政策、編制招生計劃并組織實施;承擔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招生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報名、考試、評卷、錄取的組織工作;受教育部委托承擔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的招生計劃、專業目錄編制,以及報名、考試、評卷、錄取等組織工作;承擔全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和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專業技能課程考試的報名、考試、評卷等組織工作;指導全省教育招生考試信息化建設,承擔相關招生考試數據管理工作;承擔省內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計算機等級考試、全國英語等級考試等社會考試及非學歷證書考試的組織工作;承擔全省教育考試命題的指導和組織工作;承擔全省招生考試工作的理論研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全省各類教育考試招生的分析研究和有關考試質量評價工作;承擔全省教育招生考試的安全保密管理,監督試卷印制工作;承擔省高等、中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省教育考試院內設8個正處級機構。
1.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承擔文電、人事、黨務、檔案、財務、資產管理、后勤、保密、信訪、計生、紀檢監察等工作;承擔教育考試試卷印制監管工作;承擔全省招生考試政策調研和宣傳教育工作。
2. 考試招生一處(聯合招生辦公室)
承擔全省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工作;參與全省普通高校本專科招生計劃的編制;承擔全國普通高校聯合招收港澳臺、華僑學生的招生計劃的編制、報名、考試、評卷、錄取等組織管理工作。
3. 考試招生二處
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承擔普通高中、中職學校學業水平考試報名、考試、評卷等組織管理工作;承擔成人高等學校、普通高校研究生招生計劃的編制、報名、考試、評卷、錄取等組織管理工作;指導全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考務管理工作。
4. 信息管理處
指導全省教育招生考試信息化建設;承擔教育招生考試計算機管理系統的建設、運行與維護;承擔相關教育招生考試的數據管理工作。
5. 自學考試處
承擔全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計劃擬定、報名、考試、評卷、考籍、畢業資格審核、社會助學等組織管理工作;承擔自學考試的研究工作。
6. 社會考試與考試評價處
承擔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證書(筆試)等社會考試及非學歷證書考試的組織管理及證書發放等工作;承擔全省各類教育考試招生的分析研究和考試質量評價工作。
7. 命題處
承擔全省各級各類教育考試的命題組織管理工作;承擔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廣州命題中心的工作;開展命題研究和評價工作。
8. 命題和保密印刷基地管理辦公室
負責考試命題和保密印刷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擔試卷的印制監管工作;統籌協調人員入闈期間的安全保密及安全監管工作;負責就基地有關事務與當地政府協調溝通。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咨詢電話:020-62833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