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不合法的,可以報警處理。
《建筑法》已對掛靠行為作出了禁止性規定。
《建筑法》明確禁止掛靠行為,該法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禁止建筑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您好,
先說背景吧,完全按照國家規定的條規是不允許掛章掛證的,而現實是不可能的,因為市場、做估價工作的人、具有估價師證書的人才往往是分離而不統一的。現實誠信合作是必然存在的,而且往往信任是最大的成本。再說價格吧,掛證書的話一般每年1.2萬-1.5萬,但是必須要保證要能注冊成功,也就是意味著你的檔案必須要放在你掛靠的簽訂勞動合同(而非掛靠合同)的公司所在人才交流中心,直到注冊成功為止 ;第二個就是掛章、掛證,即掛專職的估價師,價格每年2.5萬-4萬;第三掛章、掛證,作名義股東,價格估價在6萬左右;第四個就是掛章、掛證、做法人了,價格應該在10萬以上。越往后風險越大了,大到可能注銷證書、甚至承擔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看你合同怎么簽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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