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整合組建德宏州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局的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本局各科室、中心:
現將《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整合組建德宏州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局的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明確職責,推進各項工作扎實推進。
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2月27日
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整合組建德宏州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局的方案
為了進一步理順關系、明確職責、完善管理,切實解決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公共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存在的功能定位模糊、政事不分、職能交叉、資源配置不合理等問題,更好地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人才強州戰略,根據《中共云南省委機構編制辦公室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加快推進人力資源市場整合的意見》(云人社發〔2015〕188號)和《德宏州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同意成立州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局等有關事項的批復》(德機編〔2016〕20號)的總體部署和要求,制定整合組建德宏州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局方案如下:
一、將就業促進與人力資源市場管理科(人才服務中心、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開發中心)中的人才服務中心、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開發中心公共服務的職能職責與就業服務中心的職能職責合并組建為德宏州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局,為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公益一類正科級事業單位(維持原機構性質參公管理),加掛德宏州創業促就業小額貸款擔保中心、人力資源市場牌子。撤銷原德宏州人才服務中心、人力資源開發中心、就業服務中心。
二、就業促進與人力資源市場管理科(人才服務中心、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開發中心)劃出以下職能職責并入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局:貫徹落實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入境就業政策;承擔德宏州就業和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大中專畢業生報道登記、就業服務工作;負責人事代理業務和聘用合同管理工作;具體辦理全州人力資源市場管理有關事務;負責公開發布崗位空缺信息、職業供求分析信息、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信息;負責人力資源市場網站管理工作。
三、就業促進與人力資源市場管理科主要職能職責調整為:
(一)擬訂地方就業創業、人事人才、人力資源市場監管政策;
(二)牽頭擬定我州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具體辦法;
(三)指導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體系建設和制度建設;
(四)負責臺港澳人員在我州就業許可審批工作;
(五)負責全州外國人入境就業許可審批工作;
(六)負責全州勞務派遣經營許可審批工作;
(七)負責對人力資源市場進行監督檢查;
(八)擬定人才流動調配政策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承辦特殊需要人員調配、留學回國人員的安置調整工作;承辦州級機關、事業單位調配人員事宜;
(九)負責德宏州“三支一扶”計劃工作;
(十)負責人才發展指標統計工作;
按照上下對接歸口管理的原則,將德宏州拔尖農村鄉土人才推薦和管理工作劃轉到職業能力建設與考務管理科。
四、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局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和組織實施國家、省、州就業創業的法規政策。負責就業、失業人員的登記管理,人力資源調查和就業、失業狀況統計分析,保持就業局勢穩定;負責建設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信息系統;負責德宏州青年創業園區、人社眾創空間、校園社區創業平臺、實訓基地的建設工作;承辦州本級業務。
(二)貫徹執行和組織實施國家、省、州人才服務的法規政策。負責統籌協調轄區內人才服務管理;負責流動黨員管理工作;負責向轄區內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提供基本人才服務;承辦州本級業務。
(三)貫徹執行和組織實施國家、省、州失業保險的法規政策。負責失業保險經辦管理工作,失業保險擴面和基金征繳;開展失業動態監測和調控,預測預警失業率變化狀況;組織實施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和權益保障的政策;承辦州本級業務。
(四)貫徹執行和組織實施國家、省、州創業促進就業的法規政策。負責創業小額貸款的統計分析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協調和指導相關部門、機構開展創業小額貸款工作;承辦州創業促進就業小額貸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及州本級業務。
(五)貫徹執行和組織實施國家、省、州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法規政策。負責人力資源開發,開展就業培訓和職業指導;承辦州本級業務。
(六)負責人力資源服務標準體系建設和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網絡建設,并提供相應的服務;組織實施德宏州“互聯網+公共就業服務”系統網絡管理、數據維護等日常工作;承辦州本級業務。
(七)負責組織實施就業援助。對高校畢業生、農村轉移勞動者等重點群體提供專門就業服務;開展就業創業服務,對流動人才開展檔案托管、職稱評定、黨團組織關系轉接等人事代理服務;承辦州本級業務。
(八)負責就業專項資金的預決算及使用管理;負責失業保險基金的預決算及使用管理;負責公益性崗位管理工作;承辦州本級業務。
(九)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