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澎湃新聞報道,3月28日,哈爾濱市政府發布了相關通知,旨在促進該市房地產市場穩定發展,通知中提出了包括人才購房在內的21項具體舉措。
實施購房補貼
文件規定,要滿足優秀人才的住房需求。參照市委、市政府頒布的《人才優待30項》的相關條款,應維持相應的人才購房補助水平,針對博士畢業生發放十萬元補助,針對碩士畢業生發放五萬元補助,針對本科及大中專畢業生發放三萬元補助。
鼓勵外地戶籍人員購買商品房。從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非哈爾濱市戶籍人士在道里區等九區購買首套或第二套新建住宅,領到《不動產權證書》后,可獲得購房款2%的一次性補助;非哈爾濱市戶籍人士在道里區等九區購買新建非住宅類房產,包括商業、辦公或公寓,領到《不動產權證書》后,可獲得購房款3%的一次性補助。
倡導置換更新住房,從2024年1月1日持續至2024年12月31日,針對在9區出售原有個人房產并購置一套新建商品房的家庭,在領到《不動產權證書》后,依據新建住房的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購房補助,出售舊房與購置新房的先后順序不作限制,該補助資金由市級財政負責撥付。文件清晰表明,若購房人同時滿足前述三項購房資格,便能夠合并領取購房補助。
此外,滿足退役軍人購房意愿。2024年全年,針對9區內退役軍人購買首套或次套新建住宅的情況,在領到《不動產權證書》時,發放三萬元一次性購房補助,該補助由市級財政負責。獲得此項補助的,將不再享有前述購房支持,同時也不再享有哈爾濱市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提供的其他住房福利。
鼓勵企業購買商業、辦公用房。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針對在哈爾濱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并且前一年度納稅總額超過3000萬元的企業(不包括房地產公司),這些企業如果在哈爾濱市9個區購買新建的商業或辦公用房(不包括公寓),在領到《不動產權證書》之后威海住房公積金查詢,可以按照每平方米500元的額度,獲得最高300萬元的一次性購房補助。所購房屋3年內不得轉讓。補貼資金由市財政承擔。
優化公積金貸款政策
文件要求,改進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套數判定辦法。住房套數判定,依據職工家庭,涵蓋借款人、其伴侶及未成年子女,在購房地政府主管住房套數查詢或認定工作的部門,所提供的結論為準。職工家庭在購房地沒有住房,并且是全國范圍內第一次動用公積金貸款的,按照首套房貸款政策來辦理;對于公積金首次貸款已經還清,而且購房地沒有房產,在全國范圍內第二次動用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家庭,也按照首套房貸款政策來辦理。職工家庭在購房地購買第三套住房或者更多套住房,或者在全國范圍內已經動用過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將不會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
促進“商轉公”業務發展。已申請商業信貸且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申請人,可以向公積金管理機構提出申請,把符合要求的商業信貸未還清部分轉為公積金信貸。申請這種信貸有兩種途徑,一種是先償還商業貸款再辦理公積金貸款,另一種是采用順位抵押的方式。
改進公積金貸款辦法,在維護房產作為擔保品的市場價值不受影響的情況下,二手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最長使用時間從二十年延長到三十年,并且貸款使用期限與房屋實際使用年限的總和不能超過五十年,單職工申請貸款的限額從六十萬元提升到八十萬元,雙職工共同申請貸款的額度從八十萬元提高到一百萬。異地繳納公積金的職工可在哈爾濱申請公積金貸款購房,并且能享受和本地繳存職工一樣的公積金貸款政策。簡化了自由職業者開戶繳存公積金的流程,自由職業者只要完成社保賬戶注冊,就能申請繳納公積金。放寬了公積金組合貸款的條件,如果職工使用公積金貸款仍無法滿足購房需求,可以申請組合貸款。
為優秀人才提供公積金貸款服務,針對具備高級頭銜的女性技術專家,其公積金個人貸款的年齡上限從五十五歲修改為六十歲滿足本市高層次人才相關政策、已從市人社部門領取一次性安家補助的人員,若以個人身份在哈市建立公積金賬戶,并且持續足額存繳滿六個月或更長時間,只要在哈市購置首套家庭住房,就有資格申請公積金貸款,貸款的限額由公積金賬戶余額的四十倍決定。
多項政策惠企:允許分期繳納土地款
文件指出威海住房公積金查詢,對于計劃公開出讓的土地,在制定控制性詳細規劃時,要增強土地用途的靈活性,允許居住用地和商業商務用地之間相互轉換的比例更加靈活,在必須執行國務院關于新建社區商業和綜合服務設施面積需達到社區總建筑面積十分之一的規定的同時,把原先的“按項目配比商業商務”政策,改為“按相同生活范圍配比商業商務”,如果經過研究能夠證明這樣可以滿足“相同生活范圍配比商業商務”的要求,那么就可以根據市場需要和區域整體安排,在土地公開前發放《規劃條件》時,合理地減少容積率,降低土地使用的強度,稍微降低居住公共建筑的比重,增加低密度、高水準的商品房用地供應。
對于面積相當可觀的一塊商住用地,應運用規劃手段將其合理分割成若干個獨立區域,針對每個區域分別制定《規劃條件》,這些區域可以同時供應,也可以分階段逐步供應,務必確保各個區域之間容積率指標不受彼此影響。新建項目的停車位配置標準,須嚴格依照《哈爾濱市建設項目停車場配建標準》的相關要求來執行。
允許分批支付地價。新規推行后,針對待出讓地塊(包括已發布出讓信息的情況),需依據土地供應方意愿,選擇一次性或逐步完成付款,最終付清時限不超過一整年,同時須依照契約規定支付對應利息或承擔違約責任。
鼓勵公司分階段實施項目,分步驟申請工程許可。允許分批支付地價,分階段推進工程,分步獲取用地證明及銷售許可,分區段開展規劃驗收。
增強對房地產業的經濟援助強度。構建城市房產融資的統一協調體系,精確滿足房地產工程正當的融資訴求。促使大型國有金融機構及全國性股份制銀行主動向其上級機構申請房產行業的信貸分配額度,提升對本地區房產行業的信貸分配。促使符合資格的工程與保險公司的資產管理部門建立聯系,努力獲取保險資金對本地的直接投資。舉辦多種渠道的銀企交流會議,包括網絡與實體場合,協助公司設計融資計劃,同時提供配套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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