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份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上報名須知
(更多詳情請關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官網)
1. 申請條件
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將于2020年1月4日至5日舉行。凡在我省生活、工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分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受教育程度,均可參加自學考試。港澳臺同胞、華僑、外國人也可參加自學考試。服刑人員經相關部門批準也可參加自學考試。
2. 報名時間
廣東省2020年1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新生報名時間為2019年11月21日9時至2019年11月25日11時;考生報名時間為2019年11月25日15時至2019年11月28日17時,繳費截止時間為11月29日17時。
三、候選人登記程序
首次參加自學考試的新生需先辦理新生注冊手續,方可自行選擇報考課程。已注冊新生并取得準考證號的考生可直接報考。具體操作流程詳見附件1。
1. 新生注冊?
新生報到分為預注冊和正式注冊兩個階段。
1.預報名。新生可通過廣東自學考試管理系統(網址:,下同)在【考生入口】通道進行預報名。根據《關于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調整的通知》(粵考委函〔2018〕1號),新生只能選擇調整后的專業名稱。預報名時,考生需輸入個人信息,并設置個人密碼。預報名成功后,考生將獲得一個唯一的預報名號,該號碼當期有效。預報名成功后,考生還需完成手機綁定,方可正式報名。
2.正式報名。新生應持現行預報名號在規定時間內到市、縣(區)考試辦指定報名點正式報名。正式報名時,考生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進行電子照相,打印并確認報名信息,獲得唯一的準考證號碼。所有考生務必記住自己的準考證號碼,并在報名參加考試時使用。
2. 考生報名
所有考生須通過廣東自學考試管理系統【考生報名】通道報名并在線繳費。若考生報名時未綁定聯系手機,須先完成手機綁定后方可報名。若已綁定的手機需要修改,可通過報名菜單欄中的【手機綁定】功能解除綁定、重新綁定。
進入自學考試管理系統報名頁面的考生,須認真完整閱讀并同意報名須知全部內容(含《廣東省自學考試誠信報名承諾書》,見附件2),方可報名。在已開展建立自學考試誠信報名檔案試點的市州(廣州、深圳、清遠),若考生違反《廣東省自學考試誠信報名承諾書》,當期考試有2門及以上課程未選修的,視為無故缺考,缺課情況記入考生誠信報名檔案;在省考試辦下次組織的自學考試中,已開展建立誠信報名檔案試點的市州只能選修不超過2門課程,非試點市州仍可自由報名。 考生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合理報名、誠信參加考試。
每個考生每次只能報考一次,只能選擇一個考區參加考試。保存或修改報考信息時需進行短信驗證,確認是考生本人操作。報考時確認的聯系手機及郵寄地址將作為各級自學考試辦公室聯系報考考生的重要渠道廣東省自學考試,考生務必仔細核對,確保準確無誤。因填寫錯誤或填寫他人手機號而導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報考信息確認前,考生務必仔細核對所選考區及報考課程是否正確,考區及報考課程一經考生確認,不得隨意增刪更改。網上支付的報考費用一經確認后支付,恕不退還。繳費后,考生須再次登錄自學考試管理系統查看繳費狀態是否為“已支付”,以確認報考是否成功。 如有問題,須及時與各城市自學考試辦公室聯系,超過報名及繳費期限的,考生將不再接受繳費。
未提供電子照片的考生,須先提供規定規格的電子照片(見附件3),再報考,或到市考試辦指定報名點現場領取。新生在正式報名時已領取電子照片的,報考時無需提供。
4. 打印準考證
我省自學考試實行網上自助打印準考證廣東省自學考試,準考證上會注明考生參加各科目的座位。準考證采用普通A4紙打印,嚴禁偽造、變造或擅自涂改,嚴禁在準考證正反面做任何標記。所有考生須持網上打印的考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包括臨時身份證、公安機關核發的參加國家教育考試的帶照片身份證,不含電子身份證;軍人、港澳臺同胞、華僑及外國人可持相應證件報名參加考試)參加考試。原由省自學考試辦公室發放的卡式準考證不再作為參加考試的憑證。
考試前10日內,考生可登錄廣東自學考試管理系統打印準考證,打印過程中如遇問題,可向所在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咨詢。
五、違規處理
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及相關規定,對作弊考生嚴肅處理,并將有關情況如實記入誠信檔案。對涉嫌組織作弊、替考等違法犯罪行為的,將移送相關部門處理。全體考生務必誠信參加考試。
考試違規處理預告及違規處理決定將通過郵寄方式發送至考生報名時確認的聯系手機及郵寄地址,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成績公布后,考生亦可通過廣東自學考試管理系統查詢違規處理相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