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省普通高考暨中學生考試網上報名流程
[字體:][發布時間:2022年10月29日][發布人:管理員][閱讀:1090次][]
一、注冊政策規定
云南省202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考)報名按照教育部和《云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簡章》的有關規定執行。登記管理規定”(附件1)。 云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3年招收普通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三校生考試)報名流程按照《云南省普通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畢業生報考流程》執行。 《2023年高等職業教育及普通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畢業生高校招生》實施衛生辦法(附件2)。
二、登記范圍
申請2023年普通高校各類招生【包括參加推薦招生、強基計劃、青少年班、高水平藝術團、運動隊、體育訓練、武術及民族傳統體育專業自主招生、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含免試)、英語科目聽力、口語考試、殘疾考生單招及各類單獨招生考試等考生均須報名參加高考。
申請2023年三校學生考試的普通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畢業生(含參加高職院校、免試拔尖人才考試等)須報名參加三校學生考試。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
(一)報名及確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2022年11月5日-15日。截止時間后不再辦理集中報名手續。
考生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工作實際在該時間范圍內確定。 考生在報名時可閱讀報名確認點公告或查閱報名確認點(報名期間向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咨詢,方法見附件3)。
(二)報名確認點
1.普通高中、普通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應屆畢業生,應當到學籍學校或者所在縣、市、縣指定的報到確認點辦理報到確認手續。區招生考試機構。 往屆生及同等學歷等社會考生,應當到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確認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
2、在華定居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人,由國家和城市招生考試機構進行審核。 考生須持有公安機關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到國家和本市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確認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
3、根據教育部和我省有關規定,報考國家專項、地方專項、大學專項資格的考生,須保證戶籍、學籍、報到、實際就讀地全部實施區域內同一縣(市、區)。
(三)報名方式
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云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報名系統),認真閱讀考生網上報名須知和確認點公告,了解相關政策規定,網上報名、網上繳費,并攜帶二代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或學歷證書原件到報名確認點進行資格審核、現場拍照、報名信息確認。
四、主要操作流程
(1)登錄注冊系統
已參加2022年9月2023年云南省首屆普通高校招生英語科目聽力、口語考試的考生,應使用報名時使用的身份證號和密碼登錄報名系統。 其他考生須按要求注冊為考生用戶,并使用報名時填寫的身份證號和密碼登錄報名系統。
如果不慎忘記密碼,考生可以通過報名系統找回密碼,也可以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到報名確認點重置密碼。 密碼重置后,應盡快登錄注冊系統修改密碼。
(2) 候選用戶注冊
1、考生身份證號與手機號碼綁定進行報名。 每個身份證號碼和手機號碼只能注冊一次。 注冊時,根據提示輸入信息并設置密碼,使用手機接收短信驗證碼進行注冊。 考生報名時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必須與二代身份證一致。
考生身份證號和密碼是考生登錄報名系統的唯一憑證。 密碼應由考生自行設置并妥善保管。 密碼設置不宜過于簡單。 它必須包含數字和字母(或符號)的組合。 無法設置純數字密碼。 教職員工不得指定統一密碼。 考生須牢記密碼,嚴禁向他人透露,防止信息被篡改。 若因考生泄露密碼而導致信息被篡改,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2、業務類別:參加云南省2023年全國普通高考統一考試,業務類別為“普通高中”,參加云南省2023年高職普通中專本科、專科招生考試的考生業務類別為“三校”的學校、職業高中、技校畢業生考生。
歷屆普通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畢業生參加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的,應報名參加普通高考,業務類別應為“普通高中”。 否則,造成考生無法填寫報名表或參與錄取過程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考生的學科類別或類別應根據實際申請流程填寫。
3、確認點類別:確認點類別用于區分考生報名確認點的性質。 在學校報考的考生選擇“學校確認點”,報考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的考生選擇“直接確認點”。 ”。
4. 報名確認點選擇:應屆考生應選擇學籍所在學校或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確認點。 本地戶籍且在異地就讀的往屆考生,應選擇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直屬點作為報名確認點; 具有本地戶籍并在當地就讀的往屆考生,由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審核考生的報考資格。 確認點的選擇由各縣、市、區確定。
(三)考生信息錄入
應聘者應根據頁面提示如實填寫基本信息、應聘信息、聯系方式、家庭信息、簡歷信息。 所有信息均需按順序填寫。 填寫完畢后,點擊“提交并下一步”保存。
(4) 追加護理要點的聲明
符合護理加分資格的考生,應在“護理加分聲明”欄中選擇相應的申請項目,并提交網上申請。 未申報的,將被視為自愿放棄加分護理積分資格。 不符合相應條件的考生不得應聘。
符合農村獨生子女撫養加分條件,同時符合其他撫養類型加分條件的,應申請農村獨生子女撫養加分和附加照顧分。同時照顧其他類型護理的積分。 除農村獨生子女外,申請人同時具備多個照顧加分條件的,應選擇照顧加分值最大的一項進行申請。 如果候選人申請多個附加護理點,則僅審核和批準附加護理點最多的一個。 考生能夠通過一項以上關愛加分最高的項目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將擇其一項進行審核。
(五)特殊資質申請
符合國家專項、地方專項、高校專項計劃資格的普通高考考生,應在“專項資格申請”欄中選擇相應的申請項目,提交網上申請。 不符合相應條件的考生不得應聘。 未申報者,視為自愿放棄專項項目申請資格。
完成網上特殊資格申請的考生,將在報名確認點進行資格審查。
(六)信息驗證及網上支付
所有信息填寫并保存后,您將進入注冊信息匯總頁面。 考生須再次核對信息,確保所填信息真實有效。 確認無誤后,點擊“提交并下一步”,進入在線支付。 按照注冊網站提示,微信掃描頁面二維碼進行在線支付。 不具備網上繳費條件的考生可以委托他人代繳。
1、考生網上報名時,須按照《云南省物價局、云南省財政廳關于重新評估高考收費標準的批復》(滇物價費[2011]號)繳納考試費用。 85)。 費用如下:
(一)高考費每人130元;
(2)高考英語聽力考試費每人30元;
(3)英語口語考試(或外語專業專業考試)費用為40元/人。
2、報名時選擇參加聽力考試或口語考試的考生,在繳費時需同時繳納聽力考試費或口語考試費。 考生繳納聽力考試費或口語考試費后,不得取消聽力考試或口語考試報名。
3、如考生已繳納高考費,但未繳納聽力考試費或口語考試費,需要報考聽力考試或口語考試,修改報名信息后,繳費狀態變為“部分繳費”,聽力考試費或口語考試費需另外繳納。 之后即可進行現場確認。
(七)現場確認
在報名系統中完成網上支付后,考生應按照報名確認點規定的時間前往報名確認點拍照、確認,并辦理報名手續。 確認信息包括:“候選人基本信息”、“候選人簡歷信息”、“候選人家庭成員信息”、“候選人照片”、“候選人護理加分申請”、“候選人特殊資格申請”等。
1、考生須攜帶二代身份證在現場確認時提交核驗,核對姓名、性別、民族、戶口、出生日期等身份信息。憑準考證參加考試和二代身份證
2、確認時,考生須親自前往報名確認點領取照片。 采集候選人照片時云南高考招生網,候選人頭像不應小于畫面的2/3,照片應清晰、真實反映候選人的面部特征。
3、確認時,考生必須認真核對《確認表》并簽字確認。
4. 確認時云南高考招生網,考生還須簽署《云南省報考普通高考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承諾書附在《確認表》后,考生在《確認表》上簽名)表格》視為已簽署承諾書)。 若考生違反承諾書,出現違紀、作弊等行為,將記入電子檔案,作為考生誠信記錄。
5、確認后,考生應重新登錄報名系統,仔細核對自己的相關報名信息。 如發現信息有誤,須及時向注冊確認點報告并申請修改。
6. 集中報名完成后,系統將根據考生報名時間對未確認的考生進行分批退款。 未經確認的候選人的所有退款將在 2023 年 5 月 20 日之前處理。
5、注冊信息修改
(1)確認前:考生可自行修改。
(2)確認后:考生不得自行更改。 考生須本人攜帶有效證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到報名確認點申請變更。 經注冊確認點審核后,注冊確認點有權修改的信息將被修改。 若無權修改信息,則向上級招生考試機構提交書面意見進行修改。 考生無法親自到場的,可以委托他人代持考生簽名的申請表以及有效證件和相關證明材料。
六、其他事項
(一)志愿者申請表、征集志愿者等重要通知將通過短信推送至考生手機上。 因考生手機停機、關機、更換電話號碼或未能及時閱讀短信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考生輸入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 因本人輸入錯誤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三)考生在確認報名后、進入高校錄取前,必須保持個人信息的連續性。 若擅自通過戶籍部門更改姓名、身份證號碼,導致無法進行電子登記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四)考生應積極關注云南省招生考試院官方網站()發布的相關通知、公告,以免錯過重要信息。
(5)考生準考證號是報名完成后生成的,共9位阿拉伯數字。 主要用于考生填寫志愿申請、查詢成績及錄取信息; 高考考生號共14位阿拉伯數字,命名方式為“2353+考生所在地”縣代碼+考試類別代碼(一般高考類別代碼為1)+錄取分數線后5位票號”,主要用于省內外特殊類型招生、藝術類專業學校考試、港澳高校招生、空軍、民航招收飛行員學員等。請考生牢記準考證號碼、考生號如遺失,應及時向學校或當地招生考試機構查詢。
(六)考生必須提前了解報考地疫情防控政策,主動做好自我防護,遵守報考地防疫要求,積極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七)考生報名及資格審查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偽造證件、冒充資格等行為騙取報名資格、關懷加分、專項計劃資格、搬遷資格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普通高等教育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的規定,嚴肅處理。 對冒充考試或者涉嫌其他犯罪的,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解釋》的規定,移送司法機關查處。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等法律規定法律責任。
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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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云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規定
2.云南省2023年普通中等職業高中和高等職業技術教育本科院校招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和技工學校畢業生辦法
三、云南省2023年高考報名期間咨詢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