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各管理區、經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企業主管部門,各有關企業:
現將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冀人社發〔2022〕17號)轉發給你們張家口人力資源保障局,并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執行的時間和標準。這次調整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23年1月1日起執行,我市執行2、3檔。具體為:橋東區、橋西區、經開區、下花園區、宣化區、萬全區、崇禮區、懷來縣、涿鹿縣執行2000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執行20元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塞北管理區、察北管理區、康保縣、沽源縣、尚義縣、陽原縣、懷安縣、蔚縣、張北縣、赤城縣執行1800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張家口人力資源保障局,執行18元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二、提高認識,關注民生。此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我市時隔三年之后再次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是提高勞動者收入,特別是提高低收入勞動者收入的重要舉措。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工作,高度認識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重要性,使最低工資標準切實落到實處,維護廣大勞動者的切身利益。
三、做好監督檢查工作。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貫徹落實最低工資標準制度的工作力度,對違反最低工資標準的行為,要依法予以查處。
附: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pdf
張家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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