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突與互動_《深圳勘察設計》_雜志_會刊_深圳市勘察設計行業協會主辦
沖突與互動
聶雨(深圳市建筑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過去十五年,中國房地產業形成井噴式的高速發展,已成為國家的支柱產業和國民經濟重要增長點。隨著房地產業的不斷發展,房地產策劃作為一個相對獨立的專業化服務體系應運而生。其職業范圍涵蓋了房地產開發市場調研、產品策劃、投資管理、產品營銷和項目運營等眾多領域。
房地產商建筑師作為策劃師隊伍的一個主要分支,是從事房地產行業的市場調研、方案策劃、投資管理、產品營銷和項目運營等工作的人員,涉及到城市規劃學、建筑學、經濟學、心理學、社會學和文、史、哲等人文學科內容。房地產商建筑師在項目方案構思過程中,必須充分研究項目投資商、開發商自身的條件,將大量市場調研提供的數據和信息進行系統分析和整理,作為設計院建筑師展開建筑設計和規劃的前提。
設計院建筑師主要任務是建筑設計,安排整個設計過程,制定設計日程表,參與從可行性研究、概念設計、最終設計到建筑施工等階段。設計院建筑師在整個項目開發過程中,都應充當重要角色。房地產項目的復雜性,要求設計院建筑師不僅要經驗豐富,通曉建筑設計和外部環境設計,具有駕馭從單體設計到空間群體設計的能力;而且,更重要的是要具備與其它開發人員和專家相互合作的能力,這是互動設計的前提之一。設計院建筑師必須對建筑項目開發的各階段和各個相關領域都有所了解,才能與開發商和其他開發成員合作。合格的職業建筑師,除了建筑設計和繪圖能力之外,還需要具備其他多方面的能力,包括協調能力、與各種開發人員的合作、與政府和管理機構交往的能力。
當前,房地產商建筑師已經成為房地產企業的靈魂人物,是溝通開發商(項目決策者)與建筑師之間的橋梁。這座橋梁的具體作用,是根據發展商的初步開發方案(或意向開發方案)、地塊狀況和市場環境,策劃(設計)出可以變成圖紙的產品方案,從而使開發商和建筑師之間達到無障礙溝通。
房地產商建筑師和設計院建筑師在建筑策劃中的作用是相互的,而設計院建筑師應處于較核心地位,房地產建筑師在項目整體設計過程中,則起著重要的引導與修正作用。
二、房地產商建筑師和設計院建筑師之間的矛盾和沖突
一直以來,設計院建筑師的觀念往往引領著一個時代的建筑風格和標示著當時的建筑設計水平,然而,在中國房地產業高速發展、建筑設計行業激烈競爭的背景下,有些設計院建筑師把迎合業主當作贏得優勢的主要手段,己方話語權逐漸被弱化。在喧囂不已的房地產輿論中,已很少能聽到設計院建筑師的聲音,開發商和房地產商建筑師的聲音足以掩蓋設計院建筑師的聲音。
面對建筑市場中的種種問題,尤其是建筑設計的粗放,讓相當一部分設計院建筑師感到不安和某種程度上的無奈。這是緣于房地產商建筑師與設計院建筑師之間的矛盾和沖突日益嚴重房地產評價師多少錢,主要體現在社會環境的制約因素和業主的制約因素與建筑設計之間的矛盾。
(一)、社會環境的制約因素:
1.社會環境對建筑師創作與設計的制約;
2.復雜的計劃審批制度與多變的投資動向之間的矛盾;
3.相對靜止的城市規劃與動態的城市發展之間的矛盾;
4.日新月異的大規模改建與城市有機更新、可持續發展之間的矛盾;
5.在官員們的政績意識和老板們的金錢意識驅動下,建筑超高、超大與既定的規劃條件之間的矛盾;
6.表面上的方案公平競爭與桌子底下的私下交易壓價競標之間的矛盾;
7.低收費、短周期與優秀建筑創作所應投入的大量精力和時間之間的矛盾;
8.設計院建筑師設計觀念和追求與業主功利意識、文化價值觀念之間的矛盾;
9.設計院建筑師對建筑質量的控制要求與建造上降低成本賺取暴利的企圖之間的矛盾;
10.建筑工程投資預算與實際工程造價之間的矛盾;
11.建筑設計的合理性與實際使用中隨意修改、違章操作之間的矛盾;
12.專業公司深化設計與原設計之間的矛盾;
(二)、房地產開發商的制約因素:
1.有些房地產開發商片面追求局部利益,不經過民主決策、科學論證,任意侵占城市綠地、水面,破壞城市景觀、破壞生態環境和歷史文化遺產,造成了嚴重后果;
2.有些房地產開發商單純追求經濟利益,任意要求突破城市規劃確定的容積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使城市環境惡化。在設計中要求設計院建筑師打擦邊球,要求設計院建筑師“鉆規范的空子”,甚至要求設計院建筑師繞過“規劃細則”規定的容積率等經濟指標;
3.有些房地產開發商和某些領導單純從局部利益和個人喜好出發,對建筑形式提出很多奇怪的要求,完全不顧建筑平面的設計;
4.有些房地產開發商不顧國情,過分追求豪華,無節制地使用玻璃幕墻、高檔金屬裝飾材料及進口石料,造成極大的浪費;
5.有些房地產開發商不作可行性研究,不做建筑經濟分析,其后果不言而喻,是造成浪費和投資決策失誤的重要原因,使設計院建筑師的勞動與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相背離;
6.有些房地產開發商片面追求建筑高度,不考慮建筑高度造成投資和經營管理的極大浪費;
7.有些房地產開發商不顧建筑設計的內在規律,單純從自身效率出發,盲目縮短設計周期,不給設計師認真研究設計方案,進行設計優選,甚至強加給設計院建筑師許多不合理的要求,使設計粗糙出圖,工程匆匆上馬,從而造成許多遺憾和損失。
三、房地產建筑師和設計院建筑師的互動、雙贏
房地產商建筑師代表著開發商的利益,和設計院建筑師既是“對頭”又是合作伙伴,是一種很矛盾的合作關系。因為一個建設項目從開始運作、構思,到最終的建成、交付使用,往往要經過一個非常艱難和充滿各種挑戰的互動設計過程。互動設計是一種設計院建筑師與發展商、策劃師的共同活動。在這個過程中,房地產商建筑師的要求和設計院建筑師的工作之間,肯定會遇到各種問題和矛盾,因此雙方不斷的溝通和相互諒解尤為重要。一方面,房地產商建筑師對建筑功能、產品形態以及新技術、新材料的了解和把握不夠準確;另一方面,專業的設計院建筑師對項目運作、產品策劃、市場營銷等又很陌生,對項目建設過程的關注和參與也不夠。容易形成房地產商建筑師自己管兩頭(前期策劃和后期施工配合),設計院建筑師只管中段的脫節現象。優秀的設計院建筑師應該將自己的知識面兩頭延伸,,更多關注一些建筑設計以外的事情,才能和開發商有更多的共同語言,才能以更好的溝通達成合作上的默契。在互動設計的過程中房地產評價師多少錢,設計院建筑師在體驗到互動設計所帶來的影響的同時,也體驗到互動設計的折衷性。如何在互動設計中尋求一種平衡也是設計院建筑師的一門功課,畢竟發展商在開發過程中承擔了更大的風險,扮演了更重要的角色。
建筑設計是一項以人為本的創造性勞動。一個好的設計,從立意、構思到方案的形成,一切從人的需求出發,以人的尺度為準則,以滿足人的活動和使用為前提。在這個過程中,都需要建筑師以滿腔的熱情、全神貫注。在構思過程中,發揮個人的綜合才能和創新靈感,不斷自我否定、自我完善,才能創作出好作品。建筑師的社會角色就是要創造新事物,不管是出于興趣還是出于生存。設計師要對客戶負責,更重要的是得對社會負責。有些建筑師長期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承接設計任務,習慣于將設計理解為單純的技術服務;有些建筑師海外游學多年,多有心得卻一直沒有發揮的機會。這些人或遠離市場,或不屑于研究市場,忽視了對人們最基本的生活習慣和生活需要的關注,往往是為表現而表現,為風格而風格,挖空心思做出一些形而上的“作品”來,卻完全不考慮功能上的實用性和建造上的經濟型。這樣做出的項目往往經不住時間的考驗。而一個建設項目一旦建成,無論合理不合理,好用不好用,都是要矗立幾十年的,因此社會責任心是一個合格建筑師必須具備的品格。當然新穎、巧妙的建筑造型,豐富、獨特的建筑空間,典雅、協調的光影色彩,往往更容易成為人們關注和評論的焦點,也是建筑師在種種限制中仍然執著藝術追求的集中體現。不過,建筑的藝術卻不僅僅是“好看”所能涵蓋的,建筑的“美”和“好”更像音樂,需要在不同的心境下細細品味和慢慢體會。一方面,評價一個建筑的好壞,不能僅僅以“好看”作為標準,還有功能、技術、經濟等多種要素,需要有一個綜合的評判標準。另一方面,一個地產項目的成功與否也不僅僅是因為設計的好壞,還有天時、地利和推廣策劃方面的因素。成功的項目肯定是整合并調動了各方面的良好資源和優勢,是房地產商建筑師、開發商、設計院建筑師、承建商甚至政府部門各方協調、密切配合互動設計的結果。
總的說來,設計院建筑師和房地產商建筑師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等的尷尬,話語權常常是在房地產商建筑師的一邊。因此,房地產商建筑師對所選定的設計院建筑師,要有充分的信任和尊重,才能夠少走彎路,同時有效地調動專業設計人員的積極性。設計院建筑師也應該本著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和良好的職業素養,真正設身處地地為業主著想,為項目著想,以自己的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來豐富完善項目的各個層面,幫助開發商實現目標的同時也積累了自己的經驗。一個項目、一座建筑從構思到建成,過程艱苦而曲折,這中間涉及很多人的共同勞動,而決非一個人所能適應得了的。如果再有一個較高的標準和目標,就更需要各方人員的默契配合,絕非一個設計院建筑師所能勝任的。正因為建筑作品是一項以人為本、各行各業人員集體勞動的成果。因此,無論在建筑創作的團隊里,或是與社會交往中,都離不開人與人之間的聯系和共事。因此,提倡合作共事的精神是至關重要的。同時,還要有一整套科學的項目管理流程,制定科學合理的項目周期,使參與項目的各方能夠各司其職,共同努力,避免朝令夕改、互相扯皮、責任不清的現象出現。
四、展望房地產商建筑師和設計院建筑師的良性互動
由于受制于市場和資本,受雇于人,設計院建筑師很難把握自身的話語權。要改變設計院建筑師和開發商的關系,就要從精神和理念上重新塑造這種東西。設計院建筑師不能因為被“雇傭”而主觀放棄話語權。在工作實踐中, 設計院建筑師首先應該在參與項目的廣度和深度上下功夫,有必要加強對市場研究和項目策劃的參與度。有了這些基礎,設計院建筑師和開發商、房地產商建筑師共同的語言會更多,話語內容更加切合項目操作實際,也更有建設性;其次,應該在建筑設計規律的基礎上,敢對開發商說“不”。當然這種“不”不是簡單的對抗,而是對業主和項目相關單位的引導和協調,在達成一致的過程中,設計院建筑師的專業作用有效發揮就可以體現出其獨立人格和話語權。由“開發商——房地產商建筑師——設計院建筑師互動”發展到“開發商——房地產商建筑師——管理部門——公眾——設計院建筑師互動”的良性互動,最終實現全社會、全過程的良性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