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河南警察學院2017年招生工作順利開展,規范招生行為,提升生源質量,維護學院與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公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暫行辦法》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情況,故而制訂本劇章。
第二條,河南警察學院的招生工作,遵循這樣的原則,即“公平競爭”,還遵循“公正選拔”的原則,并且遵循“公開透明”的原則,同時,遵循“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的原則,再者,遵循“綜合評價”的原則,最后,遵循“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河南警察學院的招生工作,要接受教育招生考試部門的監督,要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要接受考生及其家長的監督,還要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河南警察學院
第五條 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1788;
河南代碼,6140
第六條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大學本科
第八條 學校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龍子湖東路1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河南警察學院設置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該小組負責去擬定學院招生的具體辦法,并且要研究、決定招生工作里的重大事項。
第十條,河南警察學院招生辦公室處于學生處,它屬于學院組織以及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其具體負責學院公安提前批的招生與日常工作,負責普通本科二批的招生與日常工作河南警察學院學生處,負責專升本批次的招生與日常工作。。
河南警察學院紀委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及規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與學院的合法權益,考生及其家長能夠通過信函或者電話向學院紀委反映情況或者投訴,監督電話是0371 - 86118037,此為第十一條 。
第四章 ?招生計劃和招生對象
十二條,依據學校發展規劃,結合辦學條件,考量生源情況,顧及人才需求,參照就業情況,考慮學科發展等因素,來制定學校分專業計劃,而后向社會公布。
第十三條,依據教育部有關招生計劃編制以及管理規則,該學校本科預留7人計劃,能夠用來調整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均衡狀態 。
第十四條,招生計劃,經由各級招生主管部門,借助學院網站等形式,面向社會,向考生予以公布。
第十五條,招生對象限定為,參加2017年全國高考的高中畢業考生,或者,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年齡要求不超過22周歲,并且未婚,此限定僅限河南生源。
第五章 ?招生條件
第十六條,報考河南警察學院公安專業的考生,要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公安院校招生政審,還要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公安院校招生面試。在面試合格的考生中,在體能測試合格的考生中,在政審合格且分數上線的考生中河南警察學院學生處,按文化分數從高到低按一定比例投檔,由學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備案的招生章程,在已調檔考生中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政治條件,報考河南警察學院公安專業的考生,其政治條件要符合公安工作要求,且必須通過公安機關的政治審查。
第十八條,身體條件,依據公安部以及教育部聯合下發的《公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暫行辦法》(公政治〔2000〕137號)規定,除了契合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來執行之外,考生同時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 男生的身高呀,通常那樣子是不會低于一百七十厘米的,體重呢,也不會低于五十千克;女生的身高一般般來講是不會低于一百六十厘米的,體重同樣不會低于四十五千克;并且身體是勻稱的狀態 。
2.雙眼裸視力均不低于4.8,無色盲、色弱。
3 五官要端正,面部不能有明顯特征及缺陷即唇裂、對眼這種、斜眼、斜頸、各種疤以及麻等情況,兩耳不能有重聽現象,不能口吃,嗅覺不能遲鈍,不能有雞胸,沒有腋臭方面問題,不存在嚴重靜脈曲張,沒有明顯八字步、羅圈腿現象,不能有重度平跖足也就是平腳板,不能有紋身,不能是少白頭,沒有駝背,不存在各種殘疾,直系血親沒有精神病史,沒有傳染病,肝功化驗指標得在正常范圍內。
第十九條 體能條件。如見下表:
性別
測試項目
合格標準
50米
7″1以內(含7″1)
1000米
4′05″以內(含4′05″)
俯臥撐
10秒內完成6次以上(含6次)
立定跳遠
2.2米以上(含2.2米)
50米
8″6以內(含8″6)
800米
4′00″以內(含4′00″)
仰臥起坐
10秒內完成5次以上(含5次)
立定跳遠
1.5米以上(含1.5米)
備注:1、表內所稱以上、以內,均包括本數。
如果公安部發布新的體能條件和身體條件標準,那么以最新頒布的標準為準。
第六章 ?錄取規則
隸屬省招委會領導范疇,由省招辦予以籌備開展,借助計算機遠程方式實施網上錄取操作。
第二十一條 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為當地本科二批錄取線。
第二十二條,錄取之際,依據專業所需以及德智體全面予以衡量,秉持從高分朝著低分的方向,擇優展開錄取工作,公安專業之中女生的錄取比例不會超過百分之十五。
規則第二十三條是關于入學復查的規定,依據教育部學生學籍管理的相關規定,新生抵達學校以后,在此后的3個月期間之內,學校會依照國家招生的既定規定來開展復查工作,復查達到合格標準的學生,會被給予注冊的處理且獲取學籍,復查不符合合格標準的學生,則會被取消入學資格 .
第二十四條,錄取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它是按照公安部、教育部文件來執行的。
第二十五條,錄取結果,依照河南省教育廳統一特定的形式,通過學院網站,向社會以及考生予以公布。
第七章 ?收費標準
依據國家規定規定,學生入學要繳納學費、住宿費等些學費以及書本費,按照河南省物價部分核定的學費標準,本科專業收費,文科類是3400元每生每年,理科類是3700元每生每年,專科專業收費,文科類是3300元每生每年,理科類是3400元每生每年,住宿費用按住宿條件區分,四人間是1000元每生每年,六人間是800元每生每年,八人間是600元每生每年。
第八章 ?獎勵資助政策
第二十七條,學生在學校期間,德育方面表現優秀,智育方面表現優秀,體育方面表現優秀,綜合起來表現優異的,經過評定,可以享受國家獎學金,還可以享受國家勵志獎學金,也可以享受學院獎學金;貧困的新生能夠憑借“綠色通道”進入學校讀書,學生在學校期間能夠申請國家助學貸款,能夠申請國家助學金,在學校期間還能夠申請勤工助學,能夠申請學費減免等資助措施。
第九章 ?畢業
第二十八條,學生于在校期間,修完人才培養方案所規定的全部課程,經考試合格,成為符合學位授予要求的畢業生后,學院會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要求的本科畢業生,學院會頒發學位證書 。
第十章 ?就業優惠政策及其他
第二十九條,依據人力資源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等部門聯合下發文件精神,該文件包括《關于加強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工作的意見》以及《關于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制度改革的意見》,公安部采取單獨組織考試的措施,公安部采取不設開考比例的措施,切實提高公安院校畢業生入警比例,確保絕大多數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通過入警考試進入公安機關。
第三十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咨詢的電話是,0371 這個號碼段的 86118065,傳真也是此號碼,另外還有 86118067 。
電子郵箱:xsc@hnp.edu.cn
網址:http://xsc.hnp.edu.cn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我院不會委托任何中介機構進行招生錄取工作,我院也不會委托任何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我院不收取國家規定之外的任何費用,對于以我院名義開展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對于以我院名義開展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個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在招生工作那里,學院以往所具備的有關要求、規定,要是跟本章程產生沖突,那就以本章程作為標準。本章程倘若跟國家招生政策發生沖突,便以國家招生政策當作標準。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由河南警察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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