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四川電子稅務局,持續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切實有效減輕出口企業負擔,提升出口退(免)稅管理水平,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決定,對出口貨物退(免)稅按規定備案的有關單證(備案單證指按國家稅務總局現行有關政策規定,由出口企業留存備查的相關單證,以下簡稱“出口貨物備案單證”)推行電子化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5月1日起,除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類別為四類以外的出口企業,可自愿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出口貨物備案單證電子化管理備案表》(詳見附件1),將出口貨物備案單證以電子文檔的形式留存備查。
二、自愿申請實行出口貨物單證備案電子化管理的出口企業
(以下簡稱“試點企業”),應在申報出口貨物退(免)稅后15日內,將出口貨物備案單證資料制作成電子文檔四川電子稅務局,同時制作《出
口貨物備案單證目錄》(詳見附件2)電子文檔,注明備案單證存儲設備與存放路徑,以備主管稅務機關核查。
三、試點企業應嚴格按照我國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歸集出口貨物備案單證,確保每筆業務下的備案單證由合法渠道取得,能真實反映出口業務各環節的開展情況。
四、試點企業制作、留存出口貨物備案單證的電子文檔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出口貨物備案單證的電子文檔采用JPG或PDF格式,并確保圖像清晰可辨,內容與紙質資料完全一致。
(二)生產企業按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申報的“年度→所屬期→序號”層級結構,外貿企業按出口貨物免退稅申報的“年度→所屬期→批次→關聯號”層級結構,在存儲設備中逐級建立文件夾,分別存儲出口貨物備案單證電子文檔。
(三)出口貨物備案單證電子文檔要定期備份、妥善保管,不得篡改或擅自刪除。保存期限5年。
(四)稅務機關按規定調取核查出口貨物備案單證時,出口企業應按稅務機關要求如實提供出口貨物備案單證電子文檔或提供電子文檔打印件并加蓋公章。
五、試點企業未按規定存儲和保管電子化備案單證的,按現行出口貨物備案單證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理。
附件:1.
出口貨物備案單證電子化管理備案表.doc
2.
出口貨物備案單證目錄.doc
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