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一個人是不可能有兩個戶籍的,要這樣可以中國就有起碼20多億人口了,這點要么就是戶籍處操作失誤,這女子在福建辦了戶籍那老家的戶籍一定是遷出來了,那就是老家的沒了。所以拿不到補貼。不知道你這是什么情況。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
關于調整紀檢監察辦案人員補貼標準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1]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財政廳(局),福建省公務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財務局,國務院有關部委人事(干部)部門:
經國務院批準,決定適當調整紀檢、監察辦案人員補貼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紀檢、監察辦案人員補貼的執行范圍,限于列入中央紀委、監察部行政編制的紀檢、監察機關的辦案人員。
二、紀檢、監察辦案人員補貼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220元。
三、紀檢、監察辦案人員補貼列入工資統發,按月發放.調離辦案人員崗位或離退休的人員,從調離或離退休的下個月起停發辦案人員補貼。
四、紀檢、監察辦案人員補貼所需經費,仍按其行政隸屬關系和現行經費保障、工資發放渠道解決。
五、各地區要嚴格執行紀檢、監察辦案人員補貼規定,不得擅自擴大范圍和提高標準。
六、調整紀檢、監察辦案人員補貼標準,從2011年1月1日起執行.1997年人事部、財政部、中央紀委、監察部《關于調整紀檢、監察辦案人員補貼范圍和標準的通知》(人發[1997]120號)同時廢止。
七、本通知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解釋。
二O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擴展資料
這也是自1997年紀檢監察辦案補貼標準的最近一次調整,原標準為每人每天2元,根據實際出勤天數按月計發。在當年,對于月收入幾百塊錢來說,增加幾十塊還是挺可觀的,但顯然10余年后,老標準已無法適應物價水平,純屬象征意義了,所以調整也合情合理。此次調整考慮到簡化操作,也沒有要求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而是按月隨工資一起發放。
參考資料:人社部-《關于調整紀檢監察辦案人員補貼標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