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計劃和管理的需要,建設項目可以從不同角度進行分類:
按項目的建設階段,分為前期工作項目、籌建項目、施工(在施)項目、竣工項目和建成投產項目;
按建設的性質,分為新建項目、擴建項目、改建項目、遷建項目和重建、技術改造工程項目;
按建設規模和對國民經濟的重要性,分為大型、中型、小型項目;
按隸屬關系,分為主管部直屬項目和地方項目;
按其投資效益,可分為 競爭性項目、基礎性項目、公益性項目;
此外,建設項目還可按管理系統或國民經濟部門劃分,前者不論其建設內容是屬于哪一國民經濟部門,只按項目的所在單位在行政上(或業務上)屬于哪個主管部歸口管理而定;后者是按項目建成投產后的主要產品種類或工程的主要用途劃分,而不論其隸屬于哪個管理系統。例如,冶金工業部建設的冶金機械廠和學校,按管理系統劃分,屬于冶金工業部系統;按國民經濟部門分類,則分別屬于機械工業項目和教育事業項目。
單項工程 ,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
建筑工程項目種類繁多,為適應科學管理的需要,可從不同角度進行類:
一、按投資的再生產性質劃分:
1.新建項目
2.改建項目
3.重建項目
4.擴建項目……
二、按投資用途劃分:
1.生產性建設項目
2.非生產性建設項目
三、按建設資金主要來源劃分:
1.國家投資
2.利用外資
3.銀行信貸
4.自籌資金
四、按建設規模劃分:
1.大型
2.中型
3.小型
五、按建設階段劃分:
1.規劃中的
2.建設中
3.已竣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