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范圍:注冊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由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兩部分組成。基礎考試內容包括:高等數學、普通物理、普通化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流體力學、計算機應用技術、電工電子技術、工程經濟、工程流體力學與流體機械、環境工程微生物學、環境監測與分析、環境評價與環境規劃、污染防治技術及職業法規共15個科目,其中前九個科目為公共基礎部分(上午),共計120題;后六個科目為專業基礎部分(下午),共計60題。試題結構均為四選一的單選題。專業考試:注冊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專業考試采取開卷考試的方式,時間2天,每天上、下午各3小時。考試內容包括:環境法規與標準、水污染防治工程技術、污水處理與再生利用工程實踐、報考條件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考試。 (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1、取得本專業(指環境工程、環境科學、農業建筑環境與能源工程、農業資與環境等專業)或相近專業(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給水排水工程、熱能與動力工程、土木工程等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 年。 3、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 年。 (二)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2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3 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3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4 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4 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 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5 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4 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5 年 ; 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6 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6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7 年。 6、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8 年。 (三) 截止 2002 年 12 月 31 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5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6 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6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7 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7 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8 年。 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8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9 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9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0 年。 6、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2 年。 7、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5 年。 8、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25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30 年。 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的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