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條件:
心理咨詢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中專以上畢業證書,經心理咨詢員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獲得畢(結)業證書者;
連續從事心理咨詢工作滿5年并能出具可靠證明者。
心理咨詢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心理咨詢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經心理咨詢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獲畢(結)業證書者;
2、心理學、教育學、醫學大專畢業;或其他專業本科畢業,經心理咨詢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獲得畢(結)業證書者;
3、具有心理學、教育學、醫學專業的中級職稱,經心理咨詢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獲得畢(結)業證書者。
高級心理咨詢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具有本科學歷并取得心理咨詢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經高級心理咨詢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獲得畢(結)業證書,在國家核心學術雜志發表論文兩篇以上者;
2、獲心理學、教育學、醫學碩士學位,見習本職業工作半年以上,經高級心理咨詢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獲得畢(結)業證書,在國家核心學術雜志發表學術論文一篇以上者;
3、獲心理學、教育學、醫學博士學位,經高級心理咨詢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獲畢(結)業證書者;
4、具有心理學、教育學、醫學專業副高職稱以上,經高級心理咨詢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獲得畢(結)業證書者。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