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三次的復習和背記,相信整本書的重點都已經清晰的記憶在你腦子里了,不管考試出的有多么偏多難,對于其他考生來說也是一樣的,你只要好好發揮,就什么什么困難可以難倒你的,到此,我的考前復習三招已經全部傳授完畢,希望都順利通過考試,取得理想的成績。2019年全國土地登記代理人權屬審核相關內容。
權屬審核
1、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與抵押合同簽訂雙方一致
2,對土地使用權的審核
(1)設定抵押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若為劃撥的,則應按照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的抵押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額證明,在抵押合同中確定實現抵押權時應當從拍賣所得的地價款中繳納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款額。
(2)設定抵押權的集體土地使用權應為鄉(鎮)、村企業廠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圍的集體土地使用權,依法承包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集體土地使用權以及通過拍賣方式取得的“四荒”地的集體土地使用權。3.對抵押貸款期限的審核抵押貸款期限應小于土地使用期限減去已使用期限的剩余期限。
4.對抵押貸款額的審核抵押貸款金額應小于土地評估價值,抵押率應當符合金融部門的規定。
5.對宗地部分抵押的審核
6.對一宗地多次抵押的審核
權屬審核的依據有兩個方面:法律依據和書證依據。法律依據是指國家現行的有關土地的法律,政策及行政法規。書證依據指土地登記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申請登記宗地的權屬證明,申請登記宗地的地上物產權證明,地籍調查成果和土地定級估價成果等。權屬審核必須依據書證及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進行。考試吧
權屬審核應達到的標準總的來說有三條:權屬合法,界址清楚和面積準確。權屬合法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土地權屬清楚;土地的權屬性質準確;土地的使用合理;界址清楚是指土地權屬范圍(宗地)的界址點,界址線,界標的設立準確,合理,指界人認界手續完備,實地與圖,表描述一致。界址邊長實丈數據與圖上量算結果在允許誤差之內。宗地面積準確的前提是界址清楚,測量方法規范,其具體要求是:圖上量算面積與實地測量面積一致;土地總面積與各地類面積之和一致;共有宗地各分攤面積之和與共有使用面積一致;批準面積與實際使用的面積一致。
按照《土地登記規則》第67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管理部門可以作出暫緩登記的決定:(一)土地權屬爭議尚未解決的;(二)土地違法行為尚未處理或者正在處理的;(三)依法限制土地權利或者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而限制土地權利的.
土地使用權出租設定登記是對已經登記過的土地使用權設定出租權的登記。
1、基本概念
土地使用權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單獨或者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為。
2、法律特征
(一)用于出租的地塊必須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條件地使用權出租必須設定在法律允許的地塊上,如出讓、轉讓土地使用權等有償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符合條件的可以出租,劃撥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擅自出租。
1、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出租條件出租的條件是出租人對土地的開發必須達到法律規定的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標準。
2.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出租條件劃撥土地使用權一般不得出租,符合下列條件的,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其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
物所有權可以出租:
(1)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2)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合法的產權證明。
(4)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二)土地使用權出租應當簽訂租賃合同
土地使用權出租雙方當事人只是就使用土地達成協議
(三)土地使用者出租土地使用權須依法申請
土地使用者需要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必須持有國有土證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產權證明等合法證件,向所的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四)出租土地使用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出租;出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使用權,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出租。
2019年全國土地登記代理人權屬審核相關內容。閱讀的主要目的是背記,把沒有必要的連結性內容去掉,只勾畫重點,總結核心詞匯,會很有利于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