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符合統籌安排學位條件的隨遷子女,可通過積分制入學的方式,按照積分申請、志愿填報、學位分配的流程,由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區來穗人員主管部門統籌安排本區的公辦學校或政府補貼的民辦學校學位。
【申請條件】
申請對象
1、申請人及其隨遷子女均是非廣州市戶籍人員、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居住的內地居民;
2、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的隨遷子女廣州黃埔區中學排名,須年滿6周歲(時間截止至2021年8月31日)、尚未入學;
3、申請入讀初中一年級的隨遷子女,須當年小學畢業、擬升讀初中一年級。
申請條件
申請人必須同時滿足的條件
1、非廣州市戶籍人員、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居住的內地居民;
2、持有在廣州市辦理且在有效期內《廣東省居住證》滿一年(截至2021年5月7日);
3、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有核定積分(截至2021年5月7日)。
【時間安排表】
【申請流程圖】
具體流程:
(一)積分申請
網上申請系統: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
現場核驗時間:預審通過后通知短信上的時間
現場受理窗口:廣州市黃埔區積分制服務管理受理窗口地址、電話
來穗人員登錄“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申請積分。
(二)積分入學申請
資格申請:3月31日14:00-5月6日17:00
積分申請:4月1日09:00-5月7日23:59
申請系統:廣州市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建議使用谷歌瀏覽器登錄)
符合相關條件,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已核定積分的來穗人員,登錄“黃埔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提出積分制入學申請、申請補充加分指標積分。
準備有效的基本材料后,登錄“黃埔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注冊賬號、上傳基本資料(上傳原件掃描件或圖片規格為:jpg、png格式,大小2.5MB以下)并保存、確認提交;申請人按居住證地址選擇街鎮受理,居住證屬外區的,選擇我區就近的街鎮受理。
(三)受理窗口審核
時間:5月8日-5月17日
各積分制入學受理窗口負責網上預審、材料受理、資料錄入、資格初審。
各街鎮對申請人所填報及上傳的資料進行資格初審,申請人適時登錄系統查詢本人信息是否退回,根據指引對不合格退回的資料和圖片重新修改和上傳;資格初審通過后,申請人登錄系統上傳加分資料(上傳原件掃描件或圖片規格為:jpg、png格式,大小2.5MB以下)并保存、確認提交;如符合統籌安排學位的申請人需上傳計劃生育證明和本區穩定就業證明材料。
已在網上成功提交申請確認的,如有要求在網上變更資料或信息,需持本人身份證到受理窗口提出書面申請,于受理時間截止前完成變更,并保存、確認提交。
(四)查分、復核
時間:5月18日8:30-5月20日23:59
來穗人員網上查分、有異議可申請積分復核。
申請人應及時查詢本人所得的積分,有異議的按規定時間在網上提出復核申請。
(五)積分復審
時間:5月18日-5月21日
各職能部門、各街鎮積分復審;申請人可登陸“積分入學系統”查詢復核情況。
(六)公式、公布排名
公示排名時間:5月24日-5月28日
公布積分排名結果:5月31日
公布學位分配計劃時間:6月2日
積分排名公示、公布積分排名結果(公示期5天)。
積分排名結果與學位分配結果分別在“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廣州開發區管委會”官方網站公示和發布,同時也會通過“廣州黃埔發布”、“廣州黃埔教育”等微信公眾號轉載。
(七)填報志愿
第一次填報志愿時間:6月5日9:00-6月9日23:59
公布第一次錄取結果時間:6月16日
第二次填報志愿時間:6月18日9:00-6月20日23:59
公布第二次錄取結果時間:6月23日
符合條件的來穗人員為其隨遷子女填報志愿。
積分排名結果發布后,名單上的申請人要按時登錄“廣州市黃埔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填報入學志愿,志愿填報、入學錄取操作等相關內容按照《黃埔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學位分配實施辦法》執行(另行通知)。
(八)公布學位分配結果(公示期5天)。
(九)派發《入學通知書》、辦理入學手續。
【申請材料】
(一)積分申請材料
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指標認定及申請材料一覽表.pdf
(二)積分入學申請材料
1、申請人、配偶及隨遷子女的基本材料
(1)戶口簿(首頁及相關人員信息頁);
(2)身份證(正反面);
(3)隨遷子女出生證;
(4)屬集體戶且無法取出原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首頁和相應戶口頁復印件(加蓋集體戶所屬單位或公安部門公章),或提供其戶籍地所在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
(5)結婚證或離婚證。
2、合法穩定住所情況材料(截止2021年5月7日)
(1)本人或配偶或夫妻在黃埔區購房并居住的,提供房產證,沒有房產證的提供不動產登記證明;
(2)本人或配偶或夫妻居住黃埔轄區內公共租賃住房的,提供《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適用來穗務工人員)》;
(3)本人或配偶或夫妻承租黃埔區出租屋的,提供有效《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租賃備案以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審核通過時間開始計算,以“廣州市房屋租賃系統”查詢為準)、出租屋稅費完稅證明;
(4)黃埔區單位宿舍需提供單位房產證或有效租賃備案證明(租賃備案以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審核通過時間開始計算廣州黃埔區中學排名,以“廣州市房屋租賃系統”查詢為準)、單位宿舍證明;
(5)居住在黃埔區宅基地需提供村(居)委集體或宅基地物業證明、村(居)委會加蓋公章的居住時長證明。
第(3)(4)(5)項屬于違法建設或拆遷公告范圍內房屋不予加分。
3、企業加分材料
(1)黃埔區納稅前200名企業。
填寫企業名稱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提供在職證明材料(含勞動合同、在職證明或任用聘書)。
(2)黃埔區民營及中小企業、黃埔區重點招商引資企業。
填寫企業名稱,并上傳《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和《營業執照》,提供在職證明材料(含勞動合同、蓋有企業人事部門公章的職位身份證明或任用聘書),證明材料需明確說明中高級管理人員或技術骨干,如無明確說明,視為普通員工。
4、隨遷子女學籍證明材料
提供隨遷子女“學生基本情況表”或到隨遷子女就讀學校(幼兒園)(僅限黃埔區小學或幼兒園)開具就讀證明并加蓋公章。
5、黃埔區穩定就業證明材料(僅限統籌安排學位的申請人提供)
個人就業提供由人社部門出具的本人《就業登記證明》;自主創業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出資人證明。
6、計劃生育情況證明材料(僅限統籌安排學位的申請人提供)
申請人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居住證、子女相關信息證件等原件和復印件到黃埔區現居住地居委會計生部門,填寫“廣州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情況審核表”(可自行下載)進行計生審核,加蓋居委會公章后上傳“廣州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情況審核表”。
【分值表】
積分制入學的積分指標體系由《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指標體系及分值表》和《黃埔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補充加分指標》構成。
來穗人員申請積分制入學的總積分=《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指標體系及分值表》分值(以“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為準)+《黃埔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補充加分指標》分值(以“黃埔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為準)。
總分值=市積分+區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