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教育局、人社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各省屬中職學校、省屬技工院校,有關高職院校: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為做好我省2023年中等職業教育招生工作,現將具有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資質的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名單和擬招生專業予以公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設區市教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要建立完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信息化統一管理平臺,將面向本區域開展中等職業教育招生的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納入統一管理2023年職業資格培訓機構,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規范有序組織開展招生工作。各級教育、人社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指導和監督具有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資質的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做好招生工作。
二、2023年具有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資質的職業學校(名單見附件1)要強化責任意識,規范招生錄取行為2023年職業資格培訓機構,切實維護學生合法權益。嚴格按照備案的2023年中等職業教育擬招生專業(見附件2)開展招生和宣傳。未列入招生資質名單的職業學校、未備案的招生專業一律不得招生。未經辦學地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中職異地分校、辦學點不得招生。未經生源省與計劃招生省主管部門備案,不得開展跨省招生及聯合招生。嚴禁中職學校與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聯合辦學。
三、經省人社廳審核備案,2023年首批具有招生資質的技工院校名單見附件3。技工院校的招生專業按照人社部公布的《全國技工院校專業目錄(2022年修訂)》執行,經備案的2023年秋季福建省招生技工院校招生專業名單見附件4。
附件:1.2023年福建省具有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資質的職業學校名單
2.2023年福建省職業學校中等職業教育擬招生專業一覽表
3.2023年福建省首批具有招生資質的技工院校名單
4.2023年秋季福建省招生技工院校招生專業名單(首批)
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