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注冊程序的說明(從2017年下半年開始實施)
1。自學考試的畢業時間和工作安排
自學考試的畢業時間是在下半年的上半年和12月的6月。候選人可以根據課程資格選擇畢業專業。上半年的處理時間是6月15日至20日,下半年是12月15日至20日。
2。處理畢業注冊的初步工作
1。在今年上半年申請畢業的候選人必須在5月1日之前進行轉讓,豁免考試的程序,并糾正考試信息(包括ID號促銷);申請畢業畢業的候選人必須在11月1日之前進行轉學,豁免考試的程序,豁免考試和檢查信息(包括ID號促銷)。
2。申請本科畢業的候選人必須在上半年的5月20日和下半年11月20日之前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以填寫教育和認證信息,并將其提交給省級自學考試辦公室。只有通過檢查,您才能申請本科畢業。
教育是針對從本省進行自學考試畢業的候選人,需要為本科畢業的教育前認證信息提供。
候選人可以根據其實際情況選擇以下學術認證方法之一:
(1)Xuexin.com發布的“教育部學術證書的電子注冊表”需要在線驗證代碼,并且《在線驗證代碼》的有效期不得小于25天;
(2)國家高等教育學生信息咨詢和就業指導中心發布的“中國高等教育學術認證報告”必須提供報告編號;
(3)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頒發的“外國學位證書”必須提供認證號;
(4)自學大學專業和本科專業的候選人必須提供初級學院入場券編號。
(5)如果普通大學的新畢業生在注冊本科專業的自學考試時沒有獲得教育前文憑,則在填寫教育前信息后,他們將不會填寫教育前文憑的編號和學術認證信息。但是,他們必須向省級自學考試辦公室提供專業的紙質證書和學校發布的預期畢業時間(可以由候選人單獨提交,或者可以由學校共同處理,并且必須在一年前20年的前20年5月20日之前和省級自學考試辦公室提交。
(6)在提交了自學本科畢業申請后,普通大學的新畢業生提供了專業的證書和預期的畢業時間,他們必須登錄到7月15日的7月15日和第二年1月15日之前的第二年,以填補省級的自我驗證和省級審查,并提交了省份的審查廣東自考管理系統,并提交了范圍的審查,并提交了范圍的審查,并提交了范圍的審查,并提交了范圍的信息,并提交了范圍的信息,并提交了范圍的信息,并提交了范圍的驗證,并提交了范圍的信息。如果填充未按時完成,將被視為放棄了此畢業申請。
3。申請畢業注冊所需的條件
1。所有必需的課程都是合格的。
2。選修課程符合最低學分或主題要求的數量。
3.本科生主要畢業生參加額外考試的課程符合其類別中的最低學分或學科要求的數量。
4。實際評估或畢業論文的結果與選定的畢業專業和主考試學校一致。
5。如果有任何違規記錄,則已經達到了畢業后期。
6。對于畢業專業的其他條件,請參閱有關詳細信息的特定專業的畢業說明。
7。尚未獲得該專業的畢業證書。
4。畢業注冊步驟
1。在申請畢業注冊之前,候選人登錄到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以下稱為“系統”,網站:),確認其名稱,性別,ID號,ID號,電子照片,電子照片和每個主題的等級,并且只能在上述數據準確后申請畢業注冊。如果重要信息(例如名稱和ID號)中有任何錯誤,則該畢業申請將不接受。請要求候選人首先糾正考試信息,然后在糾正檢查信息后參加下一批畢業程序。
2。候選人成功提交畢業申請后,他們必須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廣東自考管理系統,以自己打印“研究生注冊表格”。 “研究生注冊表”需要使用激光打印機和80G/M2(或更高)A4復印紙以重復打印,并且不允許候選人未經授權進行任何修改。候選人必須仔細檢查“研究生登記表格”的正面,并如實填寫背面的相關列。
3。候選人應在市政當局指定的時間內將以下材料提交給市政縣(地區)考試辦公室:
(1)廣東省自學考試入場券和身份證的原始和副本。
(2)“研究生登記表”,社會候選人重復,公眾(公開)大學畢業生一倍固定。
(3)申請本科專業的候選人教育前文憑的原始和副本。
(4)如果申請本科畢業的候選人與與教育前學位有關的信息不一致,因為其名稱或ID號的變化,他們還必須從公共安全局提交相關證書。
4.申請機械制造和自動化專業的候選人(初級學院)必須為機械職業和高級技術學校畢業證書提供高級國家專業資格證書。申請工業電氣自動化技術(初級學院)的候選人必須為電氣職業和高級技術學校畢業證書提供高級專業資格證書。申請政府畢業生的候選人(獨立的本科階段)必須提供其初級成績單。申請藥房專業(獨立本科生)的候選人必須根據專業要求提供有效的健康實踐證書(注意:證書必須包含“實踐”一詞)。技術中學或初級學院的醫學,藥房,護理或其他與醫療相關的專業的畢業生必須根據專業要求提供相關技術中學或初級學院畢業證書的原始和副本。
5。所有符合畢業要求的候選人均應在當地市政考試辦公室指定的時間內及時完成申請畢業注冊的相關程序。超過截止日期的人只能參加下一批畢業程序。
6。所有縣(地區)考試辦公室可以接受的所有業務以及縣級市政審查辦公室都可以直接接受候選人的申請。
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