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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網報道5月30日信息 記者楊甜子表示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9本科招生章程已經公布 全文內容如下
第一章 總則
為了確保學校本科招生工作能夠順利開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1號)和其他相關文件規定,遵循教育部“依法治招”的工作方針,同時考慮學校的具體狀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的正式名稱為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其英文翻譯是Nanjing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 and Astronautics,英文簡稱為NUAA。該校目前由工業和信息化部主管。
學校性質與等級:公立本科院校,屬于實施全天候常規教學的普通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重點扶持對象,也是“985工程國家優勢學科創新平臺”的參與高校,并且已被納入國家“雙一流”建設名單。
學校坐落三處,一處位于南京市秦淮區御道街29號明故宮,一處位于南京市江寧區將軍大道29號將軍路,還有一處位于常州市溧陽市濱河東路29號天目湖。
學校培養的本科生,若在規定期限內符合所在專業畢業標準,將獲得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本科畢業憑證;凡是滿足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需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討論批準,方可獲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位憑證。
第四條 學校本科招生途徑涵蓋自主選拔、高校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保送生途徑、高水平藝術團項目、高水平運動隊項目、藝術類招生、飛行員培養、內地西藏高中班、內地新疆高中班以及少數民族預科班等。
第五條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工作將嚴格遵循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基本準則,全面評估考生的品德、智力、體質、審美及勞動實踐能力,從中選拔出最優秀的學生。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組建招生委員會,統籌管理招生事務。本科招生工作組是招生委員會的分支單位,承擔制定本科生招生工作的指導原則,負責組織本科生招生活動,討論決定本科生招生的重要事務,并定期向招生委員會進行工作匯報。招生辦公室是學校負責組織和執行本科招生工作的固定部門,具體處理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務。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在學校紀委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根據國家教育部門的相關指示精神,著重推動各地域與不同城鎮間的受教育機會均等,教育機構全面權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報考者數量、新生素質水平、畢業生的職業發展狀況等要素,同時參照過去幾年的錄取執行狀況,最終制定出各省各專業的招生安排方案。
第九條 學校本科招生按省份和專業的招生安排,由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向公眾公布,考生同時也能在學校官方招生平臺上查到相關信息。
第十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相關規范制定預留名額,預留名額為招生總名額的百分之一,該名額旨在平衡各地統一考試錄取學生的差異,同時用于接收在平行志愿省份中,那些已經被錄取且同意專業調劑,但超出計劃分配的考生。
第四章 招生類型及錄取規則
符合國家加分規定的考生,學校通常會接受省級招生機構核定的全國性加分,不過加分上限為20分,錄取時將依據加分后的成績,同時決定專業分配。
學校依據各省區市的招生安排和考生分布狀況,設定檔案調取額度,通常不會超過每批招生名額的百分之105。
報考英語、日語專業的學生,必須選擇英語作為外語科目。其余專業沒有外語科目的限制,不過學生進入學校之后,除了日語專業以外,都要把英語作為首要的外語學習。
第十四條 飛行學科僅選拔男性學生;依據學科教育方向及行業實際狀況,航空運輸(空中交通引導與調度)、航空運輸(航空器維修技術)學科鼓勵男性報名,女性需謹慎考慮;其余學科對性別無特殊要求。
本機構依照教育部、衛生部與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頒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原則》及相關增補條款執行,此外,結合本校學科培育的具體需要,針對申請以下科目的考生,對其身體狀況設定額外規范:
飛行技術專業的體檢標準依據中國民航局發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飛行學生體格檢查鑒定規范》(MH/T 7013—2017)實施;根據民航專業特性,飛行器適航技術、交通運輸各專業方向需保證肝功能正常、色覺正常,交通運輸(空中交通管制與簽派)專業還規定考生單眼裸視E字表4.0以上,無語言、發音、聽力方面的問題。
第十六條 學校按照分數優先的規則,根據投檔分數安排錄取專業,不設置專業級差,錄取時以投檔分數為主要依據,不同分數段考生之間不考慮專業偏好差異,投檔分數相同的情況下,文科生按照語文、英語、數學的順序比較成績,理科生(不含飛行技術專業)按照數學、語文、英語的順序比較成績,綜合改革類考生也按照數學、語文、英語的順序比較成績。未能錄取到任何首選專業的學生,只要愿意接受其他專業分配,且身體狀況符合入學條件,就會被分配到其他專業。所有首選專業均未被錄取且拒絕接受其他專業分配的學生,將被取消錄取資格。在專業招生名額允許的情況下,學校會根據學生的專業選擇適當調整招生名額分配。
第十七條 學校在江蘇省招收學生時,對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的等級有明確規范:本一批次中,報考需要物理作為選考科目的專業,物理成績必須是A,另一門選考科目為B;選擇歷史作為選考科目的專業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網,兩門選考科目均需達到A等級;所有考生必考科目必須全部合格,共計四門,且其中一門合格即可。提前批次飛行技術專業,選測科目需達2C標準,必測科目須達4C1水平才算合格;提前批次藝術類專業,七門學業水平測試中,必測科目的D級評定,技術科目不合格即算D級,此類科目總數不可超過三門。優秀運動隊伍規定,七項學能考核評定中,技術類科目若未能達標,則計為不合格等次,不合格等次總數最多允許三項;通過特殊招生途徑,包括自主選拔和藝術團項目,需滿足選考科目取得兩B一合格、必考科目獲得四C一合格的標準;而面向農村地區考生的專項計劃,則要求物理科目評定為A等,另一門選考科目為B等,必考科目同樣需達成四C一合格的要求。該中外合作項目通過獨立招生代碼進行錄取,報考者需滿足學業水平測試的相應標準,具體為選測科目達到2B水平,必測科目獲得4C1的合格認證。
挑選專業時,若考生在選考科目中物理獲得最優評級,則在其投檔分數上增加三分,再以此分數進行排序。
第十八條 來自浙江省和上海市的考生,包括自主招生、高校專項、高水平藝術團的學生,其選考科目必須符合報考專業的需求。學校在錄取時,將依照浙江省和上海市公布的方案及相關辦法進行操作。
第十九條 藝術類專業:
(1)在藝術文理分科的省份只招收藝術文科考生。
報考音樂表演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學校統一舉辦的專業考核,并且要通過考核;如果考生所在的省份有專業省統一組織的測試和相關規定,必須依照相關要求參加測試,并且要通過省份統一組織的考試。
報考環境設計、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的考生,只需要參加所在省份組織的美術類統一考試,并且必須達到省統考的合格標準。
當藝術類考生的文化課分數達到各省藝術類本科的最低標準時:音樂表演專業的招生名額按省份劃分,依據考生的專業校考分數進行排列,再按照各省的招生指標從中挑選優秀者錄取;環境設計、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的招生名額同樣按省份劃分,依據考生的專業統考分數加上高考文化課分數的總和進行排列,再按照各省的招生指標從中挑選優秀者錄取,如果總分相同,則依次比較考生的語文、英語、數學分數來決定錄取順序。
第二十條 飛行技術專業:
參與者的年齡限制為十六歲到二十歲,具體出生日期范圍是1999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
飛行技術學科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廣東、黑龍江、浙江、安徽、山東、湖北、重慶、陜西、甘肅、江蘇這十三個省份,招收經由2019年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選拔的高中畢業生,學科類別限定為理工科,在實施高考改革的地區,考生所選考試科目須滿足學校相關標準。
通過本校飛行體檢、心理測試、面試及背景調查均合格的考生,需投檔分和英語單科成績同時達到民航局在各省設定的最低標準,然后依投檔分數高低進行錄取,分數相同者以英語單科成績為準優先錄取。
關于飛行技術專業的具體錄取條件,請參閱《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9年飛行技術專業招生簡章》全文內容。
第二十一條 保送學生、自主選拔、高校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項目、高水平運動隊項目、少數民族預科項目、內地新疆高中班項目、內地西藏高中班項目等,均需依照教育部、各省區市及學校的相關政策進行管理。
第二十二條 在采用傳統志愿錄取方式的批次中,當第一志愿申請者數量不夠時,本校可以招收非第一志愿的申請者,并依據投檔分數進行挑選錄取。如果符合要求的非第一志愿申請者數量依然不夠,學校會進行志愿征集。在實施平行志愿錄取的批次中,若有未招滿的名額,同樣會進行志愿征集。如果征集志愿后名額仍未招滿,剩余的招生計劃將調配至其他考生競爭激烈的省份來達成招生目標。
新生報到之后,學校會組織全面審核,對審核未達標的同學,將依照制度執行相應措施,直至剝奪其入學權利。
第五章 其他
本校依據國家相關法規以及江蘇省物價局審批的規范來設定學習費用和住宿費用。學習費用包含專業費用和學分費用兩部分,專業費用每年收取一次,學分費用則根據學生每學年實際修讀的課程學分來計算收取。開學第一個學年期間,根據學生選報的學科門類,提前收取學習費用,具體金額如下,工程學科每名學生每年是五千八百元,科學學科每名學生每年是五千五百元,人文學科每名學生每年是五千二百元,藝術學科每名學生每年是六千八百元,省重點扶持的學科類別會在此基礎上增加百分之十。新學期開始之際,依據學生前一學年修讀學分的實際狀況,實施學費的多退少補政策,從第二學年開始則按照學生所選課程學分來計算費用。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國內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26400元,而國外部分則遵循相關國外院校的收費標準。少數民族預科班在預科學習期間的學費,按照學校現有專業中最低的收費標準來收取,具體為每生每年5200元。住宿費用為1500元/生.年。
第二十五條 飛行技術專業的新生進入學校后,首先在天目湖校區學習,這是他們的第一個學習地點。飛行器適航技術專業、土木工程專業、交通運輸專業的所有方向,包括中外合作辦學的項目,新生在前兩年需要在天目湖校區完成學業。學校里其他的學科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網,新生在大學的前兩年則安排在將軍路校區進行學習。中外合作辦學的專業,其第二階段的學習會根據培養方案來具體安排。
本校已構筑起覆蓋面廣且無壁壘的資助獎勵機制,對于剛入學的新生,特別設立了便捷途徑,旨在確保無力承擔經濟壓力的學生能夠順利入學。摸清困難學生家庭情況,設立“貸款、獎勵、助學金、勤工助學、生活補助、學費減免、就業指導”幫扶機制,實行經濟支持與精神關懷相結合的辦法,打造困難學生就業、學習、成長、成才的服務平臺,全方位助力他們發展進步。
第二十七條 學校的招生聯系電話是4001810287,另外還有025-84892899這個號碼,招生相關的網址是http://zs.nuaa.edu.cn,聯系招生部門的電子郵箱地址為zsb@nuaa.edu.cn。如果需要投訴,可以撥打學校監察處的電話025-84891546。
附則
章程內容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以及本校招生網站上公布給社會大眾。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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