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深圳職業技術學院專業】深圳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站-深圳職業技術學院成績【深圳職業技術學院專業】深圳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站-深圳職業技術學院成績第五章第十六條 招生實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生監督”的招生制度。 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招生委員會的相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依據深圳職業技術學院分數線,本著公平的精神。 ,公平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以省招生委員會規定的最低招生控制分數為基礎,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招生標準,按文、理、精分類招生。藝術和音樂。 第十八條 選拔比例根據生源情況確定。 選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 學校將根據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進行適當調整。 省外學生,按原籍省份招生層次和選拔比例。 第十九條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檢查合格,統一考試成績達到同批次招生控制分數線,符合學校報考要求的,學校從高分中選拔優秀考生,低分取決于考生的意愿。 第二十條 專業劃分時,以成績優先為原則。 當第一專業名額滿后,按照第二專業錄取,以此類推。 按照考生填寫專業的先后順序,如果總成績相同,則錄取專業相關科目。 分數較高的考生將首先被錄取。
第二十一條 考生未全部報考擬錄取專業時,服從調整的,根據考生總成績和單科成績,轉入招生計劃中有空缺的專業。 不服從調整的,將取消候選人資格。 處理。 第二十二條 深圳市外(包括省外)考生的戶籍待遇,按照《關于普通高等學校和中專新生戶口遷移問題的緊急通知》,廣工胡字[2003] ] 第186號,辦理,即學生入學時可以自愿選擇是否辦理戶籍遷往深圳手續。 第二十三條 外語要求:除應用法語、應用德語、商務日語專業外,其他專業以英語授課。 建議非英語考生謹慎申請。 第二十四條 藝術、音樂類專業錄取的基本原則是:專業成績、文化成績達到學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控制分數線,按照錄取標準執行。省、直轄市、自治區。 原則上提交申請后,學校將根據考生的申請情況擇優選拔考生,并將考生的文化總分乘以30%,加上技術總分乘以70%深圳職業技術學院分數線,然后根據總分對考生進行排序從高到低。 同時參考相關學科成績。 第二十五條 在廣東省,報考文科、理科高考的考生,三項學業水平考試必須全部取得成績,其中至少一項成績達到丙級以上。 在廣東省,申請學校藝術和音樂課程的考生必須在三項學術能力測試中至少有兩項達到D級或以上。
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名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和學術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優先錄取。 專業招生時,同等條件下,已學習過相關專業基礎知識和模塊的考生優先。 第二十六條 省招辦當年批準的《普通高等教育考試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 符合各項優秀入學條件并經國家和省招生辦公室批準的考生,學校將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深圳職業技術學院重點專業: 深圳職業技術學院全景圖: 深圳職業技術學院 過往分數線: 深圳職業技術學院 申請指南: 深圳職業技術學院 招生計劃: 深圳職業技術學院熱門校友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