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的通知(教部〔2022〕3號),《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據《關于開展2023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部[2023]3號)和中山大學《關于開展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文件,制定本方案根據我院各學科考生的實際情況。
一、復試分數線及復試名單
1、我院各專業復試成績如下:
2、初試成績達到我院復試成績要求的,按照學科、專業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 考生可通過學院官網查詢復試名單(見附件1)。
3、因學校下發補充計劃,目前各專業擬招生人數如下,最終人數以實際錄取人數為準:
2、資格審查
復試考生須于3月24日17:00前提供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材料應以原件掃描件或照片電子件的形式提交。 請按順序提交(1)資格審查材料和(2)復試補充材料。 合并為兩個PDF文件,文件名稱為《附件1:考生號-姓名-資格審核材料》和《附件2:考生號-姓名-復試補充材料》;
發送郵件至litong73@mail.sysu.edu.cn,郵件標題格式:“考生號-姓名-復試材料”中山大學錄取分數線,錄取審核時核對原件。
(一)資格審查材料
1. 身份證明文件。 (身份證正反面需掃描在同一張A4紙上)。 如果身份證丟失,可以使用臨時身份證(必須在有效期內)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口證明(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和郵票)。 變更姓名、身份證件號碼的考生,須提供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
2、初試準考證。
3.學生身份和學歷證明,具體要求如下。
1)應屆考生須提交學生證和《教育部學籍在線核查報告》;
2)往屆考生須提交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登記表》;
3)在國外獲得文憑的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報告。
注:《教育部學生學籍在線核查報告》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登記表》的詳細處理方法請參見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4.本科學習成績單。 成績單原件需加蓋學校教務管理部門公章; 復印件的,須有“正本”字樣并加蓋原備案單位公章。
5、在校研究生考生須提供培養單位出具的報考同意書和入學前辦理原學校退學手續的承諾書。
6、網上報名時學籍、學歷信息不正確的考生還須根據實際情況提供以下信息:往屆生《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報名表》、《教育部學生證》新生的“身份在線驗證報告”,或驗證學生身份和學歷的有效書面報告。
(二)復審補充材料
根據復試要求,我院加強對考生以往學業成績、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思想政治素質、道德考核等方面的全面考察。 請參賽者提供科研成果或相關論文、競賽獎項、社會服務及其他相關補充材料。 材料作為復試綜合評價的評分依據。
上述材料請在復試前提交原件掃描件,入學復試時將驗證原件。 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取消復試資格。 資格審查材料不予退還。 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復試資格。
三、復試方式、內容及評分
(一)復驗方法
1、復驗方式:現場復驗。
2、復試總成績:復試總成績占錄取總成績的50%。
3、考核時間:每位考生面試總時間(含外語應用能力考核)不少于20分鐘。
4、考核方式:以面試為主。 復試組將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一一考核。 候選人將當場回答問題。 必要時,復審組成員將就相關問題進一步詢問。
(二)復試內容
復試考核內容由綜合評價、外語應用能力測試、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考核三部分組成。
1、綜合評價(占復試成績的20%)
考試內容:根據考生的大學成績單、科研成果、競賽獲獎情況、社會服務等相關信息,對考生以往的學業成績、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政治素質進行全面考核。進行。
2、外語應用能力測試(占復試成績的20%)
考試內容:重點測試考生外語應用的基本能力以及是否符合本專業研究生入學的基本要求。
3、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考核(占復試成績的60%)
考核內容:重點考察考生是否扎實、深入、廣泛地掌握專業理論和相關知識,是否達到本專業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基本要求; 考察考生的知識結構、實踐(實驗)能力、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創新能力、寫作水平等。
(三)考核與評分
每位考生復試后,復試組成員將現場對考生進行獨立評分。 復試小組成員成績的算術平均值為考生最終復試成績。 分數四舍五入至小數點后兩位。
4. 復查結果
1、入學考試總成績為復試成績與初試成績之和。 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
2、各招生科目、專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取名單。 若總分相同,則按初試成績排序。 如果初試成績也相同中山大學錄取分數線,則按照“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進行排名。
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考生成績分別排序,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錄取名單。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
(一)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格考核未通過的。
(二)未參加復試或復試不及格(復試成績低于復試滿分60%為不及格)。
(三)申請資格不符合規定的。
(四)思想政治考試不合格的。
錄取后3個月內,所有考生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進行綜合審核。 復試不合格的,取消其入學資格或者學籍; 情節嚴重的,將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5. 體檢
擬錄取的考生入學后必須進行體檢。 體檢表模板見附件。 考生可選擇在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 體檢內容必須涵蓋體檢表模板中的全部內容,體檢結果只需有相應蓋章的體檢結論即可。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教[2003]3號)的要求并根據《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關于學生入學體檢(教學)中取消乙肝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辦[2010]2號)。 體檢結果須在4月17日前提交。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信息發布
復試錄取計劃、各學科(方向)錄取人數、復試考生名單、復試安排、調整信息、復試結果等信息將于單位的網站。 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將在公布考生名單時予以說明。
復試結果報學校審核后予以公布。
擬錄取名單經審核后將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站上公布。
七、其他事項
1、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所在單位復試規則、考場規則及經考生簽署的《中山大學2023年碩士招生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考生在復試前不得向外界透露、傳播復試試題內容。 健康)狀況。
2、研究生院按照上級統一工作安排,啟動研究生錄取通知書郵寄地址校對系統。 擬錄取的考生可以通過該系統校對和修改自己的郵寄地址。 請屆時關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站。
三、本規定未盡事宜,以中山大學研究生院有關文件為準。
八、咨詢、投訴和監督
(一)咨詢
中山大學軟件工程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話:0756-3661005
郵箱:litong73@mail.sysu.edu.cn
(二)投訴
中山大學軟件工程學院
電話:0756-3661003
(三)監督
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話:020-84111686、020-84113696
郵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學軟件工程學院
2022 年 3 月 22 日
附錄:
附件1:中山大學軟件工程學院2023年碩士學位復試名單
附件2:中山大學軟件工程學院2023年碩士學位復試時間表
附件3:中山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附件4:中山大學體檢表(擬錄取考生)
附件5:中山大學珠海校區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