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統一考試結果說明
(一)各考試科目均按百分制評分2024內蒙古分數線2024內蒙古分數線,成績按相應分值比例折算,保留小數點后2位。 統一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
(二)藝術統考類別各考試科目成績換算方法
1. 音樂類
(1)已發表的樂理分數=樂理分數×0.15
(2)發表的聽寫分數=聽寫分數×0.3
(3)公布視唱分數=視唱分數×0.15
(4)已發表的聲樂(器樂)樂譜=聲樂(器樂)樂譜×2.4
(5)已發表的聲樂(器樂)專業樂譜=聲樂(器樂)專業樂譜分數×1.65
(6)已發表聲樂(器樂)分項得分=聲樂(器樂)分項得分×0.75
(7)申請音樂教育、音樂表演時,聲樂(器樂)并同時申請的公布成績=音樂教育聲樂(器樂)成績×2.4
2.舞蹈
(1)公布的舞蹈基本功得分=舞蹈基本功得分×1.2
(2)公布的舞蹈即興評分=舞蹈即興評分×0.3
(3)公布的舞蹈成績=舞蹈成績×1.5
3、導演(導演)表演、戲劇、影視表演方向
(1)已發表的文學作品朗誦成績=文學作品朗誦成績
(2)即興命題公布分數=即興命題分數
(3)已發表的自選曲目演唱評分=自選曲目演唱評分×0.5
(4)公布的身體技能展示分數=身體技能展示分數×0.5
4、演(導)演的服裝表演指導
(1)公布的身體意象觀察得分=身體意象觀察得分×1.5
(2)公布的平臺業績結果=平臺業績×1.2
(3)已公布的才藝表演成績=才藝表演×0.3
5. 導演(導演)表演、戲劇、影視導演
(1)已發表的文學作品朗誦成績=文學作品朗誦成績×0.5
(2)即興命題公布分數=即興命題分數×0.5
(3)已發表的記敘文寫作成績=記敘文寫作成績×2
6. 播音、主持
(1)已發表作品閱讀分數=作品閱讀分數
(2)發布的新聞播出得分=新聞播出得分
(3)已發布主題評論分數=主題評論分數
7. 藝術與設計
(1) 已發表的草圖分數 = 草圖分數
(2) 公布的顏色分數 = 顏色分數
(3)發表的寫生(綜合能力)分數=寫生(綜合能力)分數
8.書法
(1)已發表的書法臨摹分數=書法臨摹分數×1.5
(2)已發表的書法創作分值=書法創作分值×1.5
(三)自治區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公布成績中,-1為缺考,-2為違規。
(四)自治區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總成績為各類別相應考試科目公布成績之和。
(五)報考音樂教育的,須參加相應的主、輔考試。 否則,音樂教育考試統考總分為零。
2.統一考試成績查詢
考生登錄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點擊“考試招生”→“普通高考”→“信息查詢”,選擇“2024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自治區統一“考試成績查詢”項目進行查詢。
3.統一考試及格分數
統考及格分數線不區分本科生和專科生。 自治區相應藝術門類統一考試成績達到上述合格線的考生,視為自治區相應藝術門類統一考試合格。 通過自治區相應藝術門類統一考試的考生,可參加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資格的院校舉辦的相應學校考試。 高考文化類成績公布時,藝術類高考文化類和自治區藝術類專業統考文化類招生控制分數按照確定的招生計劃統一劃定。
4.統一考試成績的審核
成績審核按照《關于2024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自治區統一考試成績審核的公告》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