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公共英語考試,簡稱PETS; 全國大學英語考試,簡稱CET(下同)。
一、性質及組織架構
PETS:全國公共英語水平考試是面向社會、面向全體公民的非學歷英語證書考試。 它是測試考生英語交際能力的能力測試。
由教育部考試中心主辦,地方教育考試機構社會考試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
CET:全國大學英語考試是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原國家教委)依據理科和理科兩部《大學英語教學大綱》組織開展的全國統一的單科標準化教學考試。工程以及文科和理科。
2. 分類
PETS:英語考試級別按照難度由低到高分為Level B、Level 1、Level 2、Level 3、Level 4、Level 5。 其中,五級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選定的院校負責管理,其他級別的考試由當地教育考試機構社會考試辦公室實施。
1、1級為初級,其考試要求略高于初中畢業生英語水平(1B級是國家公共英語水平考試的附屬級別)。
2、二級為中下級,相當于優秀普通高中畢業生的英語水平(該級筆試及格成績可代替大專英語自學考試成績(一)和文憑考試的基礎英語測試)。
3、3級為中級水平,相當于中國學生高中畢業后在學院或大學學習兩年公共英語或自學過同等級別英語課程的水平。 (本級筆試及格成績可代替自學本科英語(二)考試成績。)
4、4級為中高級,相當于中國學生高中畢業后在大學學習了至少3-4年公共英語或自學過同級別英語課程的水平。
5、5級為最高級別,相當于我國大學英語專業二年級末的水平。 它是專門為申請公派留學人員設立的英語水平考試。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分為大學英語四級考試(CET-4)和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兩種。
三、申請條件
PETS:每個級別的英語水平測試除了常規的筆試外,還包括聽力和口語測試。 該考試對考生沒有學歷限制。 報名時,考生需攜帶身份證、近期1寸同背景無冠免冠照片3張以及考試費用。 通過筆試和口試的考生領取證書時需繳納證書費5元。 注:遺失《身份證》者,須憑公安部門核發的《身份證號碼》證明進行登記; 沒有《身份證》的未成年人,必須憑戶口簿登記; 軍人(武警人員)必須憑軍人身份證登記。
英語六級考試:
1、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本科生、研究生。
2、各類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本科生、專科生。
3. 只有完成大學英語四級課程的學生才能申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
4. 只有完成大學英語六級課程并在大學英語四級考試中達到一定分數的學生(由于新評分系統尚未試行,具體分數待定)才能申請學院英語六級考試。
關于四、六級考試的報考資格,現明確兩點:
一、自2005年6月起,教育部考試中心將啟用新的四、六級考試報名和考試管理系統,并根據上述報名資格接受考生的報名。 2005年6月報名參加英語六級考試的學生仍須出示英語四級考試合格證書。
2、從2006年1月考試開始,報考范圍將逐步盡可能限制在高校內。 已畢業但仍需參加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的本科畢業生全國英語等級考試網,可在2006年6月之前參加。考試結束后(包括2006年6月考試),我回到原就讀學校申請為了考試。 自2007年1月起,四、六級考試不再接受非在校生報名。
4. 考試報名時間
PETS:每年一月第二周周三至周日,可申請Level 1B、Level 1、Level 2、Level 3、Level 4; 每年7月第二周周三至周日,可申請Level 1、Level 2、Level 3; 具體時間以當年通知為準。
CET:考試報名一般在每年2月中旬和8月中旬進行。 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到。 報名完成后,不再接受報名。 考試前一周到原報考地點領取《準考證》
五、報名方式
PETS:考生須到北京教育考試院社會考試辦公室設立的“全國公共英語考試報名站”報名。
英語六級考試:
1、在校考生須自愿以學校為單位參加,集體報名; 考試當天考生在外地練習的,仍應到所在學校報到; 2、社會考生須到四級、六級考試委員會指定地點報名參加考試。
3、已在我校設立考點的學生不得跨校參加注冊考試。 一經發現,檢測結果將被取消。
6. 考試相關信息
PETS:教育部考試中心委托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全國公共英語水平考試**級》教材及各級別《考試大綱》。 考生報考時可在各報考站(或當地考試書店)購買相應的《考試大綱》及教材。
CET:目前沒有指定書籍。 考生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所需材料。
7. 考試時間
PETS:每年三月和九月的第二個周末進行測試。 B級、1級、2級、3級、4級考試將于3月舉行; 1級、2級、3級考試將于9月舉行。 筆試(含聽力)為周六上午; 口試時間為周六下午和周日全天。 不同級別的考試時間詳見《考生須知》。 筆試、口試具體時間、地點以《考試通知》為準。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全國英語四、六級考試于每年1月份的第三個周六舉行,口語考試安排在4月底5月初; 筆試時間為每年6月的第三個周六,口試時間為4月底5月初。 (每年時間略有不同)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身份證和考試中心發放的準考證。 否則,將不被允許進入考場。 大學英語四級、六級考試時間分別為2小時。 其中聽力20分鐘; 詞匯題20分鐘; 閱讀題35分鐘; 翻譯時間為15分鐘; 作文30分鐘。 兩年內參加過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考試,且四級考試成績在80分以上、六級考試成績在75分以上的考生,可以報名參加大學英語口語考試。 大學英語口語考試于每年5月和11月舉行。 報名時間為3月和9月。 口試成績分為A、B、C、D四個等級。A、B、C級頒發口試證書。
八、資格審查結果及查詢方法
PETS:筆試(加聽力)滿分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 口語考試采用5分制,3分及以上為合格。 考試后兩個月,考生可以通過音頻站查詢成績:1605782; 16898201.全國統一電話:168-97026
英語六級考試:
1、大學英語考試成績采用正常評分制,百分制,60分為合格,85分為優秀;
2、大學英語考試僅報告總成績;
3、考生可以登錄ETANG相關網站查詢考試成績。
4、考生如對成績有疑問,可憑準考證及學校教務處證明到相關考點查詢,并繳納人工查詢費。
9. 收到《成績通知書》和《資格證書》
PETS:考生應在考試后兩個月內憑《準考證》、《身份證》到原報考地點領取《成績通知書》和《全國英語水平考試合格證》(具體時間以當地審查機關的通知)。 領取證書的,應當按照規定繳納證書費。 考生須于考試前1周到原報考地點領取《準考證》
CET:各考試中心在考試后50天內將成績發送至參加考試的學校和社會考生指定報名地點。 考生可以在報到地點領取考試證書。
10.證書頒發
寵物:
口試和筆試均合格者,將獲得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印制的《全國英語水平考試證書》。 證書以中英文書寫,證書上印有證書持有人的身份證號碼。 僅通過口試或筆試其中一項的,可獲得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印制的《全國英語水平考試筆(口)試成績證書》。 單次及格分數可以保留到下一次相鄰的考試。
英語六級考試:
大學英語考試合格者,發給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印制的證書全國英語等級考試網,證書上注明“通過”或“優秀”; 證書遺失的,自發證之日起4年內,可由原所在學校教務處補發。 向所屬考試中心申請補發由考委辦公室統一印制的《四六級考試證書》。 該證書不再補發,申請人須繳納制作費。 4年后,不再補發四六級考試合格證書(改革前)。
自2005年6月起,不再頒發資格證書。 僅向所有考生發放大學英語四級和六級考試成績單。 考試成績將分布在290-710分之間。 具體來說,都是正常分數,平均分是500分。 標準差為70分,低分可以290分,高分可以710分。沒有分數線。 每個學生都會得到總分和每個部分的個人分數。 以后的試卷會有幾個部分,表格中會明確地將它們分為四個主要部分。 考試委員會向學校提供分數解釋(改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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