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認證需要體檢,體檢結論為合格。 哪些情況會導致教師資格證體檢項目不合格?
1.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者除外)、頻繁性早搏、心電圖異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質性心臟病者。
2、血壓超過18.66/12 kPa(140/90 mmHg)且低于11.46/7.46 kPa(86/56 mmHg); 單次收縮壓超過21.33 kPa(160 mmHg)且低于10.66 kPa(80 mm Hg),舒張壓超過12 kPa(90 mmHg)且低于6.66 kPa(50 mm Hg)。
3、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所有病例均視為體檢未通過:
(1)原發性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化穩定,結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出現胸膜肥厚者。
(二)所有肺外結核(腎結構、骨結構、腹膜結核等)、血行播散性肺結核,治愈后兩年以上未復發教師資格認證網,經第二次專科檢查無變化者;一級醫院(或結核病防治中心)。
(三)臨床治愈且無癥狀的淋巴結核患者。
4.尚未治愈的支氣管擴張。
5.慢性肝炎且肝功能異常的患者(肝炎病原體攜帶者,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肝炎病原攜帶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檢測陽性者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
6.各種惡性腫瘤、各種結締組織疾病(膠原病)、內分泌系統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癥、肢端肥大癥等)、血液疾病(單純性缺鐵性貧血除外)。
7、慢性腎炎。 急性腎炎治愈不到兩年。
8.有癲癇、精神病、癔病、夜游綜合癥病史者。
9. 多于一肺葉被切除且多于一肺葉肺不張。
10.類風濕性脊椎病、慢性骨髓炎患者。
11.患有青光眼、視網膜、視神經疾病者(陳舊或穩定的眼底疾病除外)。
12、色盲、色弱者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者。
13、雙耳聽力在2米以內,或佩戴助聽器,雙耳聽力在5米以內的人。
14.外觀、外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體檢不合格。
(1)、四肢。 上下肢不能活動,四肢殘缺變形,行走步態跛行,上肢(特別是右手)殘缺影響黑板書寫者。
(2)、體形。 身體畸形教師資格認證網,如明顯的雞胸、駝背、外彎超過3厘米的脊柱側彎等。
(3)、五官。 面部五官不規則、面部面積較大(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風、黑色素瘤者。
15、有口吃、吐字不清、嚴重聲音嘶啞、聲帶疾病、嚴重慢性咽炎或口腔生理缺陷之一或耳鼻喉疾病妨礙發音、影響教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