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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財政局轉發廣東省會計管理信息系統全省聯網運行有關事項的通知
轉發廣東省會計管理信息系統全省聯網運行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財政局:
現將省財政廳《關于全省廣東省會計管理信息系統上線運行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2014〕14號)轉發給你們。 根據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我們制定了以下實施細則,請各分支機構遵照執行。
1.嚴格的權限設置
新系統實行分級授權。 各分支機構必須選派責任心強、作風正派的人員作為管理員,并按照職責分工設置權限。 今后如崗位調整導致經營權限發生變化,請及時向我局(會計部)報告。
2、規范經營行為
各分局要加強制度宣傳學習工作,讓單位具體辦理人員、考生、持證人員盡快了解和掌握相關信息。 同時廣東會計人員信息平臺,各分支機構應建立必要的內部控制和問責制度。 具體辦理人員應熟練掌握新系統操作要領,遵循《新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操作事項指引(一)》(詳見附件) 2)規范各項會計管理的辦理會計服務企業按照要求確保服務質量。
3、硬件設備支持
各分支機構要及時配備系統運行所需的硬件設備廣東會計人員信息平臺,如二代身份證讀卡器、新型會計資格證書打印機等(具體見附件2),確保日常工作順利進行。
4. 繼續教育證書
一、根據省財政廳《關于停止使用繼續教育培訓證書的通知》(粵財賬[2013]71號),我市停止使用和頒發省財政廳頒發的繼續教育培訓證書自2014年4月1日起向市財政局頒發《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證書》和《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遠程培訓證書》。
2、自2014年4月1日起,我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結業情況實行電子記錄,《會計資格證書》上不再印制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學習記錄。 會計師如需查看、打印紙質憑證,可登錄我市會計信息服務平臺(網址:)打印《會計師繼續教育結業記錄》。
3、2014年4月1日前已取得會計師繼續教育培訓證書且尚未注冊的會計師,請參照《新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操作事項指引(一)》第二類要求——并于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現場繼續教育學分注冊”手續,逾期不再受理申請。
各財政分局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來函我局(會計科)。
附件:1、《關于廣東省會計管理信息系統全省聯網運行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2014〕14號);
2.《新版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操作事項指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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