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13所高職院校實施“高職院校專項計劃”高職院校專項計劃什么意思,共招生1170人
近日,省教育廳發布了關于做好2017年高職(高專)院校招收貧困家庭學生工作的通知。
其具體內容如下:
各市教育局,有關高等職業院校:
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高職(高專)院校招收貧困家庭學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16〕14號)要求,2017年,我省繼續實施高職(高專)院校招收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高職院校專項計劃”)。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高職院校專項計劃”招生院校為山東商業職業技術學院等13所高等職業院校。依據實施專項計劃的高職院校的招生規模、辦學條件和辦學特色高職院校專項計劃什么意思,確定“高職院校專項計劃”招生1170人。
錄取未完成的“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可轉入學校普通高職計劃。
13所高等職業院校
山東商業職業技術學院、日照職業技術學院
青島職業技術學院、威海職業學院、山東職業學院、煙臺職業學院、東營職業學院、濱州職業學院、山東科技職業學院、山東畜牧獸醫職業學院、淄博職業學院、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濟南職業學院。
報考條件及資格審核
(一)報名條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考生,可以報名參加“高職院校專項計劃”:
1.我省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
2.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且參加我省2017年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
(二)報名、資格審核及公示。
符合“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報名條件的考生下載并填寫《山東省2017年“高職院校專項計劃”考生資格審核表》(請點擊文末的原文鏈接自行下載),6月20日—22日將《審核表》、戶籍證明材料、建檔立卡家庭證明材料、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送交考生報名縣(市、區)教育局審核,縣(市、區)教育局完成審核工作后,對審核合格的考生要在縣(市、區)教育局網站進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縣(市、區)教育局匯總考生名單于7月5日前報市教育局。各市教育局對縣(市、區)教育局報送的材料進行復核,復核無誤后在《審核表》上簽字并加蓋公章。各市、縣(市、區)教育局要確定報名和資格審核的承辦部門(單位),按要求做好資格審核、公示和材料上報工作。
各市教育局匯總資格審核通過考生名單(含考生姓名、考生號、性別、身份證號、戶籍所在市縣),加蓋市教育局公章,于7月10日前將紙質版材料匯總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電子版發送至e37_liucx@sdzs.gov.cn。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考生信息與高考報名系統數據進行校驗,如有考生信息與高考報名信息不一致,則返回各市教育局核查。核查無誤后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方可參加相關院校的志愿填報及錄取工作。
志愿填報及錄取
經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可以填報“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志愿。“高職院校專項計劃”與高職院校其他計劃志愿同期填報,但“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單設投檔單位、單設志愿、單獨劃線。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根據生源及考生成績分布情況,劃定“高職院校專項計劃”春季高考(分專業類別)和夏季高考錄取控制線,錄取時首先進行高職院校專項計劃錄取,未被高職院校專項計劃錄取的考生,可參加高職院校其他計劃錄取。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可視生源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高職院校專項計劃”招生錄取的具體辦法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另文下達。
附:2017年“高職院校專項計劃”招生計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