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終于公布
日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2021年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共計72項職業資格。其中,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59項,含準入類33項,水平評價類26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13項。
與2017年版相比,《目錄》有哪些變化?
本次調整是在2017年公布的《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基礎上進行優化,職業資格總量比2017年目錄減少68項注冊監理工程師變更網站,壓減比例達49%。具體調整包括:
其中,“注冊城鄉規劃師”、“注冊測繪師”仍在目錄。此前公示將原注冊城鄉規劃師調整為水平評價類、注冊測繪師調出目錄。人社部有關司局負責同志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明確: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的公告
根據國務院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要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國家職業資格目錄》進行優化調整,形成了《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經國務院同意注冊監理工程師變更網站,現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pdf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2021年11月23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多地明確:招標人不得將《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外的證書作為中標條件
山東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領域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應用有關要求的通知》(魯建建管函〔2020〕3號)明確:
1、各級主管部門在招標投標監管、施工許可(質量安全報監)辦理、備案登記等環節,以及在開展質量安全監督、市場檢查和信用管理等活動中,一律不得將《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準入類職業資格事項以外的人員職業資格作為前置條件或監督、檢查、評價等內容。
2、依法必須招標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標人一律不得將《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準入類職業資格事項以外的人員職業資格作為投標要求、評標依據或中標條件。
青島
青島市住建局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領域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應用有關要求的通知》,明確:
福建
2020年10月福建省住建廳發布《關于住房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教育培訓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提出:
未列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職業資格證書,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不得進行崗位設定和職業資格許可認定,不得開展考核發證。除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外,不作為行政許可的前置條件、投標要求、評標依據及合同示范文本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