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西新聞網1月8日南昌訊(記者 鄧小勇 報道)1月8日,記者從江西省教育廳獲悉,從2010年起,江西省師范教育類畢業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都必須參加江西省統一組織的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考試。考試成績60分合格,不合格的將不予進入申請教師資格認定程序。
2009年以前畢業生仍執行免試相應規定
據悉,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教師補充工作的通知》的規定。從2010年開始,江西省師范類畢業生須參加省教育廳統一組織的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測試,作為申請教師資格的參考依據。未參加師范生統一測試的,在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時,須參加省教育廳統一組織的面向社會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考試。2009年及以前畢業的歷屆師范教育類畢業生首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經核對身份無誤,仍然執行免試相應層次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的有關規定。
成績不合格的不予進入申請教師資格認定程序
考慮到2010年教師資格申請全國網報時間提前至3月底開始江西省教師教育網官網,江西省申請教師資格辦理工作將分兩批進行。第一批為師范類應屆畢業生,第二批為非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各有關高、中等學校將在寒假期間,組織專人整理本校師范畢業生名單和材料,報當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初審。初審名單網報后江西省教師教育網官網,不在名單之列的,必須參加面向社會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統一考試,考試成績60分合格,不合格的不予進入申請教師資格認定程序。
2010年師范教育類專業應屆畢業生共2.2萬余人
據悉,今年江西省師范教育類專業應屆畢業生2.2萬余人,今年將繼續以學校為單位,集體報名,在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相應學歷的教師資格,并由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分級初審名單,與全國網報時間銜接,在取得畢業證書后依法予以教師資格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