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衛生健康委,昆山市、泰興市、沭陽縣衛生健康委,省有關單位:
根據《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開展2023年度全省衛生高級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衛人〔2023〕18號)有關要求,為做好今年衛生高級職稱申報工作,提高申報材料規范化水平,確保材料質量,現將《2023年度全省衛生高級職稱申報人員提交材料注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人才服務中心
2023年7月27日
2023年度全省衛生高級職稱申報人員
提交材料注釋
2023年度全省衛生高級職稱申報工作繼續采用網上申報方式進行。申報人員登錄江蘇衛生人才網()高級職稱申報入口,根據提示申報。申報人員須在申報系統內填寫承諾書,對本人填寫內容和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申報人員須上傳相應電子版申報材料,除《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外,不上報紙質材料。上傳的材料應為由原件的掃描件或照片制作成的PDF文件,復印件掃描或拍照無效。每項材料對應一個PDF文件,同一個項目有多頁的應合并成一個PDF文件后再上傳。上傳的單頁PDF文件大小應控制在5MB以內,每個項目的總大小不應超過40MB。病案材料掃描證明和工作情況表等須由本單位審核蓋章后上傳。學歷(學位)證書、執業證書、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只須上傳封面及內容頁,其余頁面不需上傳。上傳材料有在線預覽功能,申報人員須核實上傳材料的位置、清晰度等是否符合要求。
申報人員網上提交材料后,應攜《申報表》和申報通知中規定的確認材料至所在單位或縣(市、區)衛生健康委人事部門進行確認和資格審核。工作人員登錄審核系統,根據文件規定,審核申報資格,并對照材料原件審核網上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清晰可辨。
根據蘇衛人〔2023〕18號精神,對照關于印發《江蘇省衛生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蘇職稱〔2023〕29號)相關要求,對具體提交材料注釋如下:
一、年度考核材料
[任現職以來近5年年度考核登記表]
對照政治素質、職業道德要求:提交現資格聘用以來近5年的事業單位年度考核登記表。同時將本人現資格聘任以來的年度考核結果填入系統相應欄目內(從起聘當年填起,最多填12年,超過12年的填近12年)。
企業、民營等醫療機構(非事業單位)根據本單位具體實際,提交相應的考核材料。
二、醫德考評表
[任現職以來近5年醫德考評表]
對照政治素質、職業道德要求:提交現資格聘用以來近5年的醫德考評表。同時將本人現資格聘任以來的醫德考核結果填入系統相應欄目內。
企業、民營等醫療機構(非事業單位)根據本單位具體實際,提交相應的考核材料。
三、學歷材料
[申報學歷(學位)證書]
對照學歷、資歷要求:提交國家教育、衛生行政部門認可、列入國民教育系列的本專業或相應專業學歷(學位)證書。軍隊院校面向社會招生培養、成人教育、或在境外(含港、澳、臺)院校取得的專業學歷(學位),同時提交教育部學歷認證機構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或學歷證明。
[中專及以上其他學歷(學位)證書]
對照學歷、資歷要求:申報學歷為后學歷的申報人員,還應提交中專及以上的其他所有學歷(學位)證書。
四、資歷材料
[現專業技術資格批復或證書]
對照學歷、資歷要求:提交現專業技術資格批復或證書。如現級別資格中有平轉的,同時提交現資格級別內所有的專業技術資格批復或證書。
[現專業技術職務歷年聘書]
對照學歷、資歷要求:提交現專業技術資格歷年聘書。如現級別資格中有平轉的,同時提交現資格級別內所有的專業技術資格聘書。
[執業醫師(護士)資格證書、注冊證書]
對照適用范圍:申報有執業資格要求專業的人員,提交醫師執業證書或護士執業注冊證書。申報全科醫學、全科醫學(中醫類)專業的,醫師執業注冊范圍須為全科醫學;申報中西醫結合相關專業的,原則上醫師執業注冊范圍應為中西醫結合,若已取得中西醫結合職稱或省級以上“西學中”結業證書的人員提交相應材料后也可申報。
[其他專業技術資格及聘書]
有其他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可上傳其他資格證書及聘書。
五、專業實踐能力考核材料
[專業實踐能力考核免試、先評后考對象相關材料]
對照專業實踐能力考核要求:將專業實踐能力考核有關信息填入相應欄目內。
(一)專業實踐能力考核免試對象提交以下相關材料:
1.經單位主管部門安排,2023年7月1日至2日正在援藏、援疆、援助西部省份,且援助時間在一年以上的,提交派出單位主管部門的相關通知書;
2.從省外、系統外調入,確認我省相同級別和相同專業高級資格的人員,提交工作調動函和工資轉移單;
3.已確定為援外醫療隊預備隊員且2023年執行援外任務、正在援外或完成援外任務回國后未滿一年半的,提交援外的任務批件、因公護照、組團通知等相關材料;
4.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提交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
(二)先評后考對象提交以下相關材料:
1.2023年7月1日至2日因公出國人員提交任務批件及因公護照;
2.2023年7月1日至2日經單位主管部門安排,正在援藏、援疆、援助西部省份,但援助時間少于一年的,提交派出單位主管部門蓋章的相關材料。
六、醫師晉升副高職稱前到城鄉基層服務材料
[醫師到基層服務情況鑒定表]
根據《關于醫師在晉升副高級職稱前到基層服務有關事項的通知》(蘇衛醫政﹝2023﹞17號)文件要求:已完成到基層服務規定時間的人員,提交《醫師到基層服務情況鑒定表》;有視同或折算到基層服務經歷的人員,提交《醫師到基層服務時間折算/視同情況認定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并在系統相應欄目內填寫下基層服務情況。下基層服務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30日。
今年新要求到基層服務的二級及以上部隊醫院、民營醫院、縣(區)級公共衛生機構申報人員,可先參加評審,評審通過人員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基層服務并經過衛生健康部門認定后再公布資格。
七、榮譽材料
[榮譽、表彰,獎項,社會地位、社會兼職]
按規定提交相應的材料,非必填項。
八、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證明材料
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提交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
九、任期內援疆、援藏、援助西部省份、援外人員材料
援疆、援藏、援助西部省份人員提交派出單位主管部門的相關通知書;援外人員提交任務批件、因公護照、組團通知等相關材料。
十、其他材料
[破格材料]
破格人員在系統相應位置填寫任現職以來在本專業取得的突出成績,并上傳符合相應條件的獎項材料。
[機構法人登記證書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申報人員提交所在單位機構法人登記證書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材料。
[繼續教育證書]
按規定提交相應的繼續教育證書。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認定當年視同完成繼續教育學時學分。
[提交反映個人專業技術水平的其他材料]
提交個人認為能反映專業技術水平的相關材料,若此項材料在其他項目已經上傳,不需再傳。
十一、醫院感染管理相關材料
[醫院感染管理相關材料]
具有執業醫師資格,專職從事醫院感染專業技術工作的申報人員,應提交醫院感染管理上崗證及院感指導、授課等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培訓班或感控會議日程、簽到表;基層指導、培訓證明材料、會議授課原始材料等。以上材料合并成一個PDF上傳。
十二、專業技術工作情況表附件材料
[任現職以來完成本專業技術工作情況]
對照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要求:任現職以來完成本專業技術工作情況原則上應按資格條件規定的工作量要求填報,如任期內從事其他工作也可填報。同時,臨床、中醫、口腔專業須填報并上傳任現職以來本人診治的主要病種情況表;其他專業須上傳5份與填報內容相關且能代表本人專業水平的原始佐證材料。
申報人員在系統內填寫并導出工作情況表,經科室、醫務部門(護理部門或人事部門)簽字蓋章后與原始佐證材料或主要病種情況表合并制作成一個PDF文件上傳。
十三、病案
對照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要求:
1.設病床的臨床類專業申報人員,網上填寫任現職以來本人主治的患者住院號50個(其中疑難復雜、危急重病案30份江蘇省衛生高級職稱申報條件,本專業主要病種病案20份)。所填病案一般應涵蓋任期內不同年度,內科病案應是申報本人主治(診),手術、診斷的病案應是申報本人為第一責任人。系統隨機抽取5個住院號,住院號務必填寫準確江蘇省衛生高級職稱申報條件,抽取后不得更換。申報人員應上傳所抽取的5份完整病案。
上傳病案內容至少應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