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假期后上班,年報完成了嗎?記者從蕪湖市市場監管局獲悉,2022年度市場主體年報公示已于本月開始,凡是2022年12月31日前在蕪湖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登記注冊的所有企業(含分支機構)、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都應當在6月30日前報送公示2022年度年報。
年報的方式有三種:其中網上年報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官網(),點擊“企業信息填報”,登錄并逐項進行填報,直至“提交并公示”完成年度報告。掌上年報需關注“安徽市場監管”微信公眾號,點擊“政務服務”欄目,選擇“掌上年報”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登錄并逐項進行填報,直至“提交并公示”完成年度報告。個體工商戶還可以向登記發照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送紙質年度報告。
據介紹,年報不需要任何費用,也不需要填寫銀行卡賬號信息。請認準官網官微,謹防釣魚網站,避免上當受騙。市場主體應當對年報公示信息的及時性、真實性負責,做到按時年報不逾期、如實年報不作假。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及時申請辦理變更登記;市場主體決定在一定時期內歇業的,應當在歇業前向登記機關辦理備案;長期停業未經營的,應及時申請辦理注銷登記。除年報信息外,企業還應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填報公示即時信息(包括股東出資信息、股權變更信息、行政許可信息、知識產權出質登記信息、行政處罰信息等)。
蕪湖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年報公示是市場主體的一項法定義務,也是其累積社會信用的有效途徑。凡未在規定期限內進行年報公示、公示的信息隱瞞真實情況或弄虛作假、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無法聯系、企業未按要求公示即時信息的,將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甚至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獎補優惠、新辦企業、經營許可、從業任職、融資貸款等多方面受到限制或禁入。對未依法年報的市場主體,登記機關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大江晚報記者 芮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