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重要提醒!!!
1、在申請注冊前,請務必仔細閱讀注冊指南,嚴格按照注冊指南中的要求填寫注冊信息和提交資料,不明白的地方先電話咨詢,確保信息填寫準確(尤其是聯系方式、聯系地址)、附件資料符合要求。
2、請各位執業藥師嚴格按照補正意見進行注冊信息修改和附件資料補正,切勿隨意修改其他信息或重新上傳其他資料,否則可能出現新的問題,導致申請被再次駁回。
3.在承諾欄中須填寫“我承諾本人身體健康,本次提交申請的相關資料真實有效,無違法違規行為,本人嚴格遵照執行《執業藥師注冊管理辦法》,只在申請注冊單位按照注冊的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執業,不兼職,不掛證,若不屬實,本人承擔一切法律責任”的承諾。
申報前務必仔細閱讀
1、請您使用IE瀏覽器(IE10.0+)登錄執業藥師注冊平臺。
2、注冊平臺基本信息上傳電子證件照:要求:①近期標準2寸證件照片,紅底或藍底;②上傳電子照片清晰、無鋼印(上傳時將照片設為:尺寸為150X207像素,大小為20K以下,格式為jpg);(如遇照片無法保存,在IE瀏覽器里,點擊菜單欄“工具”按鈕,再點擊“兼容性視圖設置”,添加網站:,可以解決保存問題。)
3、申請表:①申請人填寫相關信息,點擊“打印申請表”按鈕,即可打印申請表(所有內容須打印在1張A4紙頁面內)。②需填寫繼續教育完成情況,注銷須填寫注銷事由,執業單位意見處需單位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執業藥師本人須在承諾欄-承諾人處簽名。
4、上傳資料:①根據注冊類型上傳申請材料,上傳資料應全為原件照片或原件掃描件(圖片大小不超過100K),所有上傳文件名稱需命名清楚。②附件列表帶*的材料只能上傳一張圖片,如某項材料有多張照片,可在“其他附件”中上傳。③注冊信息中許可證發證部門、發證日期、有效期,依據執業單位對應的許可證填寫。
5、單位合法開業證明:藥品經營企業提供《藥品經營許可證》、藥品生產企業提供《藥品生產許可證》、醫療機構提供《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中醫診所備案證》。
6、查詢執業藥師注冊審核進度:登錄全國執業藥師注冊平臺,查看當前“注冊狀態”,“灰色”表示未開始(未成功提交),“黃色”表示進行中,“綠色”表示已完成,“紅色字體”為提示或者退回意見。請及時關注審核進度(簽收--受理--審批--制證--發證);如有退回,請嚴格按照補正意見修改資料再提交,重新排隊審核。
7、修改注冊信息:部分執業藥師填寫完注冊信息,不能點擊“暫存”,提示需先上傳申請表。而申請表是點擊“暫存”后才能自動生成。解決方法是:先在上傳申請表的位置上傳任意一張圖片,然后就可以“暫存”了,申請表隨之可以自動生成,打印出來蓋章簽字后,將電子版重新上傳替換掉之前上傳的圖片。
8、取得藥學和中藥學的執業藥師辦理注冊:取得藥學、中藥學兩個資格證,只能注冊在一個單位。需注冊雙證,辦理時同時選擇“藥學”、“中藥學”,在附件資料中分別上傳藥學和中藥學的執業藥師資格證。
項目名稱:執業藥師注冊
實施機關:甘肅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審批類型:行政許可類
審批內容:執業藥師首次注冊、延續注冊、變更注冊、注銷注冊
依據及全文:
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對確需保留且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十二條規定事項的行政審批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現決定予以保留并設定行政許可,共500項,第355項:執業藥師注冊。
2.《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國藥監人〔2019〕12號)第十一條執業藥師實行注冊制度。國家藥監局負責執業藥師注冊的政策制定和組織實施,指導全國執業藥師注冊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執業藥師注冊管理工作。
3.《執業藥師注冊管理辦法》(國藥監人〔2021〕36號)第四條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執業藥師注冊的政策制定和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國執業藥師注冊管理工作。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承擔全國執業藥師注冊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執業藥師注冊及其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辦理條件:
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及其他需要提供藥學服務的單位人員取得《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后,即可向執業單位所在省份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注冊手續,辦理同時須具備下列條件:
(1)取得《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
(2)遵紀守法,遵守職業道德;
(3)身體健康,能堅持在執業藥師崗位工作;
(4)經執業單位同意。
(5)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學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予注冊: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2)甲類、乙類傳染病傳染期、精神疾病發病期等健康狀況不適宜或者不能勝任相應業務工作的;
(3)受到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到申請注冊之日不滿三年的;
(4)未按規定完成繼續教育學習的;
(5)近三年有新增不良信息記錄的;
(6)國家規定不宜從事執業藥師業務的其他情形。
辦理流程:
申請人登錄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網上辦事大廳()提交執業藥師注冊申請。(甘肅政務服務網、甘肅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方網站均有鏈接端口)
申請人網上注冊申報→注冊機構簽收受理→審批→簽發打印注冊證書→寄證件。
辦理時限:
即辦(簽收完成后1個工作日內辦結)
報送材料目錄(申請材料按網上辦理程序提交)
首次注冊:
1.《執業藥師首次注冊申請表》;
2.《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
3.身份證明(正反面);
4.執業單位合法開業證明;
5.繼續教育學分證明。
注:申請人取得《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護士執業注冊聯網管理信息系統,非當年申請注冊的,應當提供《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批準之日起第二年后的歷年繼續教育學分證明。申請人取得《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超過五年以上申請注冊的,應至少提供近五年的連續繼續教育學分證明。執業藥師每年應參加不少于90學時的繼續教育培訓,每3個學時為1學分,每年累計不少于30學分。其中,專業科目學時一般不少于總學時的三分之二。
延續注冊:
1、執業藥師延續注冊申請表;
2、執業單位合法開業證明;
3、繼續教育學分證明(上一次注冊日期當年至本年的所有繼續教育證明)。
注:申請人超過五年以上申請延續注冊的,應至少提供近五年的連續繼續教育學分證明。執業藥師每年應參加不少于90學時的繼續教育培訓,每3個學時為1學分,每年累計不少于30學分。其中,專業科目學時一般不少于總學時的三分之二。
變更注冊:
1、執業藥師變更注冊申請表;
2、新執業單位合法開業證明;
3、繼續教育學分證明(上一次注冊日期當年至本年的所有繼續教育證明)。
注銷注冊:
1.《執業藥師注銷注冊申請表》。
證書發放:
1.首次注冊、延續注冊:如需郵寄,請將藥師信息、執業單位信息、收件信息等發送至郵箱3423331472@qq.com;也可自行領取(他人代領須攜帶委托書)。
注:延續注冊完成時,若舊注冊證仍在效期內,需將原件交回發證部門。
2.變更注冊:如需郵寄,請將舊注冊證原件、藥師收件信息,郵寄至甘肅省蘭州市安寧區銀安路7號省藥監局116室(收),電話0931-7617167;也可自行領取(需窗口交回舊注冊證原件護士執業注冊聯網管理信息系統,他人代領還須攜帶委托書)。
3.注銷注冊:如需郵寄,請將舊注冊證原件、注銷申請表2份、藥師收件信息,郵寄至甘肅省蘭州市安寧區銀安路7號省藥監局116室(收),電話0931-7617167;也可自行領取(需窗口交回舊注冊證原件、注銷申請表2份,他人代領還須攜帶委托書)。
收費標準: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