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平成25年3月31日(2013年3月31日)為止持有規定資格的人,從平成30年(2018年)可以開始申請【免許證】,即使是在3月31日拿到【免許證】,它的有效期也是到平成35年3月31日(2023年3月31日)為止。
參照圖一
根據圖一所示,在大學的教職課程中取得了規定的單位后,即使沒有向都道府県教育委員會提交【免許證】的申請,以前拿到的【免許證】的有效期也和原來一樣。
(我自己理解的是:新的免許證和舊的免許證同樣有效,即使沒有申請新的,舊的也不會廢除,可以在有效期之內使)
不知道能不能幫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