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異地調動,山東省實施教育鵲橋工程。。
山東省“鵲橋工程”是指,在不增加財政供養人員的前提下,按照個人自愿、總量平衡、就近方便的原則,通過跨區域對調等交流方式,解決市直與各縣區之間教育系統內科級(不含科級)以下在編在職干部職工的兩地分居問題。“鵲橋工程”安排在每年暑假期間組織,符合條件人員可通過自行聯系或組織推薦,確定對調人選,經個人申請、單位呈報、組織考察、社會公示、備案審批后辦理調動手續。通知規定,各縣區之間人員對調交流可參照組織實施。
實施“鵲橋工程”,解決教師兩地分居問題,是我市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一項民心工程,將有效解除兩地分居教師的后顧之憂,為教師“安居從教”提供有力保障。
可以。教師是可以異地調動的。教師在異地工作調動應該按照接收地同意接收、所在地同意放的原則,可以評定小高指標。
1.填寫調動登記表,由調入地人事部門向老師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發商調函。
2.教師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將教師人事檔案發至調入地人事部門,等待資格審核。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初級崗位應聘人員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9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六)國家規定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以及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境)內高校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回國人員(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以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崗位。
(七)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應回避情形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