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安全生產法》于2021年9月1日正式施行!
2. 6月1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決定》(對《安全生產法》進行了修訂,修訂后的《安全生產法》將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21年6月1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安全生產法的決定。修改后的安全生產法將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安全生產法在完善安全生產原則要求、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等方面新增多處內容。
完善安全生產工作的原則要求
2021版安全生產法在第二條中明確了,新安全生產法適用范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以下統稱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法;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鐵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與輻射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