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規程》是指國務院在1956年5月制定并發布的《工廠安全衛生規程》、《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和《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報告規程》。
《五項規定》是指國務院于1963年3月頒發的《關于加強企業生產中安全工作的幾項規定》。由于該規定有五項,所在大家通常稱做《五項規定》。這五項規定是:(1)安全生產責任制;(2)編制勞動保護措施計劃;(3)安全生產教育;(4)安全生產定期檢查;(5)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企業三大規程是指:《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具體表現在:
1.
安全生產是大事,管理規程要牢記,遵章守紀細操作,企業太平家安康。
2.
執行勞動安全規程,搞好安全生產工作。 加強職工勞動保護,人人學會保護自己。
3.
守紀守責守規程,保質保量保平安。
4.
安全規程系生命,自覺遵守是保障。
5.
操作規程就是法,誰不守法受懲罰。
三大規程是指《工廠安全衛生規程》、《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報告規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三條 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
第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確保安全生產。
三大規程是指國務院1956年頒發的 《工人安全衛生規程》、《建筑安裝工程技術規程》和《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報告規程》。 五項規定是指國務院1963年頒發的《關于加強企業生產中安全工作的幾項規定》。 具體內容有: 關于安全生產責任制;關于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關于安全生產教育;關于安全生產的定期檢查;關于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