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青島市高層次人才綠色通道服務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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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日
(此件主動公開)
(聯系單位: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開發處)
青島市高層次人才綠色通道服務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中央、省委、市委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總體部署,進一步健全完善青島市人才服務體系,優化人才發展環境,激發創新創業活力,根據《山東省高層次人才服務綠色通道規定》(魯人社規〔2018〕5號)、《關于實施新時代“人才強青”計劃的意見》(青發〔2022〕8號)等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高層次人才,是指青島市自主培養或從轄區外引進的具有較高的專業知識或專門技能,能夠開展創造性勞動并對社會作出重要貢獻,且專業素養高、社會影響力大的人才,按照A、B、C、D、E共5個類別劃分〔E類一般為行業(區市)高級人才,實行備案制。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另行發布〕。其中,引進高層次人才的方式包括調動、聘用、在我市領辦創辦企業等。柔性引進的,每年在青島工作時間不少于3個月。
第三條青島市向符合條件的人才頒發《青島市高層次人才服務綠卡》(以下簡稱“服務綠卡”),限高層次人才本人使用(有其他規定從其規定)。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綠色通道服務是指按照黨委領導、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和社會參與的辦法,整合集成全市人才政策,統籌開發服務資源,調動利用社會力量,按照符合條件的“免申即享”,服務事項幫辦快辦原則,為高層次人才在青島創新創業和生活提供優惠政策和便利服務。
第五條 青島市高層次人才綠色通道服務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推進全市高層次人才服務工作,并會同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服務事項主管部門、市級行業主管部門、中央(省)駐青單位以及區(市)黨委政府、功能區管委等共同組織實施。具體服務工作由青島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負責。
第六條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建青島市高層次人才服務專家委員會(以下簡稱“專家委員會”),負責提出決策建議、專業評估、專家論證等高層次人才綠色通道服務實施相關事宜。
第二章 目錄管理
第七條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分為總目錄、子目錄。總目錄主要包括綜合性的或者暫未單列子目錄的工程(稱號)、獎項、項目等。子目錄根據國家、省、市發展戰略要求或實際需求等進行單設。總目錄、子目錄范圍的高層次人才享受對應層次相同的服務待遇。
第八條分類目錄實行動態調整。有關單位有調整需求或建議的,按程序報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或功能區管委黨群工作部,經初審后,提出分類目錄調整建議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其中,中央(省)駐青單位、市直單位可將分類目錄調整需求或建議直接提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程序組織專家委員會進行論證,將分類目錄調整論證意見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后實施。E類人才備案流程參照本條款規定辦理,需提交公布文件等材料。
第九條分類目錄動態調整范圍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國內外新增的國際級、國家級、省級、市級等高層次人才工程(稱號)、獎項、項目等;
(二)國內外優化調整的國際級、國家級、省級、市級等高層次人才工程(稱號)、獎項、項目等;
(三)增補有代表性的高層次人才的;
(四)刪除不再作為分類目錄高層次人才的;
(五)其他需動態調整的情形。
第十條分類目錄調整建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擬調整的目錄內容和理由;
(二)擬調整目錄國內外現狀、青島市現狀及未來發展趨勢;
(三)擬調整目錄對應層次建議;
(四)相關證明材料及其他應說明的情況。
第三章 服務綠卡申辦流程
第十一條青島市引進培養的高層次人才,符合分類目錄范圍的,按照免申即享、單位申請兩種方式辦理服務綠卡。服務綠卡若有遺失的可申請補辦。
第十二條免申即享。經我市組織或推薦的獲得分類目錄中的高層次人才工程(稱號)、獎項、項目等,由市級行業主管部門、中央(省)駐青單位、市直單位、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或功能區管委黨群工作部按要求及時將公布文件等材料上傳至“青島人才網”高層次人才服務信息管理平臺,高層次人才在高層次人才服務信息管理平臺進行信息登記后,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直接辦理相應層次服務綠卡。
第十三條單位申請流程:
(一)直接頒發。由用人單位通過“青島人才網”高層次人才服務信息管理平臺申報,填寫《青島市高層次人才服務綠卡認定申報表》,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其中,中央(省)駐青單位、市直單位直接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其他單位報所在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功能區管委黨群工作部初審后,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經審核后,符合規定的,直接頒發服務綠卡。
(二)審定頒發。對申請“定制化”發放服務綠卡人才、《關于支持柔性引進人才的若干措施》中涉及的柔性引進人才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需經審定程序明確的,由用人單位提出人才條件審定申請,提交個人身份證明、勞動(聘用)合同(協議)、年度薪酬等相關證明材料,按管理權限經中央(省)駐青單位、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市直單位、區(市)黨委政府、功能區管委審核并報送申辦服務綠卡情況報告,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認定,頒發服務綠卡。
第四章 服務期限
第十四條辦理服務綠卡后,原則上服務期限每滿五年(“定制化”發放服務綠卡的,原則上每滿三年),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織專家委員會對高層次人才進行績效評估。
第十五條 績效評估原則上按以下流程辦理:高層次人才辦理服務綠卡服務期滿前60日內,按照“誰申請誰負責”原則,按要求及時將高層次人才辦理服務綠卡后的主要業績貢獻綜合報告、相關材料及申請單位評估意見等上傳至“青島人才網”高層次人才服務信息管理平臺,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初審材料后,報專家委員會進行評估并提出是否續辦服務綠卡建議,經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頒發服務綠卡。未通過績效評估的,不再享受服務待遇。
第十六條績效評估結果公布前為高層次人才服務過渡期,高層次人才仍繼續享受服務待遇(高層次人才放棄績效評估的除外)。
第十七條柔性引進的按照雙方約定的合作期限確定服務綠卡服務期限。其中,合作期限超過五年的,原則上采取期滿五年績效評估方式;《關于支持柔性引進人才的若干措施》中涉及的柔性引進人才合作期限超過三年的,原則上采取期滿三年績效評估方式。本條款參照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以下情況不再享受高層次人才綠色通道服務:
(一)已辦理退休手續或不在本市繼續工作(含柔性引進合作期滿)的,停止使用服務綠卡。
(二)對有違法、違紀或違反其他相關規定行為的,按以下程序注銷服務綠卡:中央(省)駐青單位、市直單位直接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其他單位報所在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功能區管委黨群工作部備案后,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第十九條本辦法發布前辦理的服務綠卡,在發布后到期的,自復核認定后按照本章規定進行績效評估,通過績效評估的,服務期限至本辦法有效期結束(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章 服務事項
第二十條高層次人才綠色通道服務主要包括公共服務和社會服務兩大類。
第二十一條 公共服務類。發揮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服務事項主管部門等單位職能作用,為高層次人才提供落戶、住房、編制、職稱、崗位、薪酬、配偶就業、子女入學、就診醫療、社會保險、交通出行、休養、企業登記、稅務、海關、金融等優待政策及便捷優質服務。
第二十二條 社會服務類。堅持市場主導、社會參與,協調整合社會力量和服務資源,為高層次人才提供個性化、便利化服務,服務事項適時調整更新。
第二十三條 服務事項主管部門或服務事項承辦機構應按照《青島市高層次人才服務事項清單》制定服務指南、服務承諾,按程序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經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后實施。
第二十四條 建立服務事項動態調整機制。服務事項主管部門或服務事項承辦機構根據人才服務工作需求,適時調整完善高層次人才服務事項、服務內容,按程序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經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后實施。
第六章 服務保障
第二十五條建立高層次人才服務協調機制。成立市高層次人才服務工作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協調小組),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組長,成員為服務事項主管部門、服務事項承辦機構具體負責同志(兼任聯絡員)。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青島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第二十六條在青島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設立“青島市高層次人才服務專窗”,負責服務綠卡的申報受理、制作發放和日常管理,綜合協調各部門暢通高層次人才服務綠色通道,推進服務事項落實。按照屬地服務原則,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功能區管委黨群工作部須設立高層次人才服務專窗,協調做好本區域內的高層次人才服務工作。
第二十七條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服務事項主管部門指導服務事項承辦機構開通服務綠色通道。
第二十八條 實行高層次人才服務專員“第一響應人”制度。在各級高層次人才服務專窗、服務事項主管部門、服務事項承辦機構、用人單位配備服務專員,按照山東省地方標準《高層次人才服務規范》要求承擔職責。憑服務綠卡可直接獲得的服務事項,高層次人才可直接聯系或預約服務專員辦理。高層次人才申請服務事項涉及多個部門辦理的,由本級服務專窗服務專員分送服務事項主管部門、服務事項承辦機構并聯辦理,經辦結果隨時反饋。
第二十九條 建立高層次人才服務評估機制。青島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定期組織對全市高層次人才服務情況進行評估。各級各部門服務高層次人才情況納入市委人才工作考核范圍。對高層次人才服務工作中履職盡責、表現優異的予以表揚。對出現故意拖延和推諉扯皮等行為的,根據規定對有關部門負責人和責任人給予問責處理。
第三十條 加強高層次人才服務專員隊伍建設,定期組織高層次人才服務專員培訓。
第三十一條 落實高層次人才服務經費保障。市、區(市)、功能區應建立高層次人才專業化服務團隊,提供“一站式”人才服務。市、區(市)、功能區財政部門應做好高層次人才服務工作經費保障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嚴格按規定監管和使用,確保高層次人才服務工作落地見效。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符合山東省高層次人才服務有關規定條件的,可按照規定申辦《山東惠才卡》,對應我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享受我市綠色通道服務,無法明確對應的,原則上對應為D類人才,如遇特殊情況的,組織專家委員會進行論證,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后實施。對省級及以上要求直接納入市級高層次人才綠色通道服務范圍的,參照上述流程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關于印發青島市高層次人才服務實施辦法的通知》(青人社發〔2018〕27號)文件同時廢止。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會同服務事項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青島市高層次人才服務事項清單(公共服務類)
青島市高層次人才綠色通道服務實施辦法(青人社發[2022]19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