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
2、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3.在高職(專科)院校學習期間沒有受過記過以上紀律處分,或入學前曾受過紀律處分,已解除紀律處分。
4.服兵役期間和退役后工作、學習期間未受過記過以上處分,或未受過記過以上處分,在注冊前已解除處分。
四、報名時間及要求
1.報名時間:本招標說明書發(fā)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7日17:00。
2. 申請條件
學生所選擇的專業(yè)須符合江西省教育廳發(fā)布的《2023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招生考試專業(yè)(類別)指導目錄(修訂版)》,并在報到時向學校提供以下材料:
(1)《九江學院2023年退役院校士兵入學免試申請表》(附件2)及表中填寫的獎懲證明材料紙質版(復印件需加蓋檔案所在部門公章)及其掃描件;
(2)獲得免試高考資格的高校學生基本信息紙質版及電子版及在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高考報名系統”(網址:http://www.jxs.gov.cn/)中資格審核的截圖;
(3)考生身份證復印件及掃描件(正反面);
(4)高職(專)學習期間的成績單復印件及掃描件,復印件須加蓋高職(專)學校教務處公章或檔案所在院系公章;
(5)已取得普通高校畢業(yè)證書的學生,須提供畢業(yè)證書復印件及掃描件;尚未取得其他高校畢業(yè)證書的學生,須提供所在高校相關部門出具的學歷證明或在學證明原件。
考生須于2023年3月7日17:00前將學校要求的紙質材料通過順豐快遞或EMS寄至九江學院教務處考試中心,快遞上請注明“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本科錄取”。電子版材料須以“報考專業(yè)+姓名”形式打包并命名,發(fā)送至37584998@qq.com。報名資格以學校實際收到的報名材料為準,逾期不再接受報名,報名材料不予退還九江學院專科最低分,材料必須齊全,否則報名無效。
五、綜合評價方法
九江學院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入學本科工作在學校本科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綜合測評,綜合測評結果由職業(yè)適應性測試成績與服役期間表現成績之和構成。
職業(yè)適應性測評主要測試邏輯思維能力、心理素質、語言表達能力,總分為100分九江學院專科最低分,其中邏輯思維能力占40%,心理素質占30%,語言表達能力占30%。
服役期間的表現屬加分項目,加分依據學生服役期間所獲個人獎勵或表彰而定,個人獎勵或表彰加分如下:
(1)個人表彰:每項加1分;
(二)個人三等功,每次加10分;
(三)個人二等功,每次加20分;
(四)個人一等功每獲一等獎,加40分;
(5)個人榮譽稱號:每獲一次加60分;
(六)每授予“八一勛章”一名,加分80分;
(七)中央軍事委員會給予嘉獎,每次增加20分;
(八)個人每受到軍委機關全軍嘉獎一次,加記10分。
以上獎勵是指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例(試行)》實施的獎勵項目。個人受過嘉獎的,退役士兵檔案須有個人獎勵登記(報到)表;個人榮立三等功(含三等功)以上者,還應當有獎勵證書和獎章。個人受過中央軍委及軍委機關、部門實施的嘉獎的,退役士兵檔案須有嘉獎通知(通令)姓名及文號(編號)。填報獎勵項目的考生,須在考場提供原件或相關部門證明材料,否則不予加分。
六、考試時間及方式
職業(yè)適應性測試時間為2023年3月11日,具體測試辦法另行通知。
七、入學條件
各專業(yè)將按照招生計劃,按綜合評價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若總分相同,則根據邏輯思維能力分數、心理素質分數、語言表達能力分數進行錄取。
資格審查貫穿招生全過程,凡不符合資格條件或違反公平考試原則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
8. 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