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數學、英語科目成績以分數形式呈現,各120分,總分360分。其他科目成績以組合等級形式呈現,其中:
道德與法治(80分)、歷史(80分)、物理(100分)、化學(80分)、體育與健康(60分),這五個科目作為 第一組合,總分400分。
地理(80分)、生物(80分),這兩個科目作為 第二組合,總分160分。
兩個組合均劃分為A\B\C\D四個等級,等級劃分與分數無關,劃分標準為: 以普通高中招生區域為單位,將參加考試學生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根據參加考試學生人數劃分占比確定等級:A等占15%,B等占30%,C等占30%,D等占25%。
藝術(音樂和美術)、實驗操作(物理或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這三個科目按成績劃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