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及相關工作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四、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的學歷,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規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時間的截止日期為2004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