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且在2002年9月3日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一般在每年的4、5月份。 考試時間 一般情況下為每年9月的第一個星期六和星期日。2010年安全工程師考試時間是9月4日、5日,每個科目的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分為四科,分別是:《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考試題型 前三個科目的考試題型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70個單項選擇題,每題1分;15個多項選擇題,每題2分。 第三科目《安全生產技術》試卷由1組必答題和4組選答題組成,必答題為本科目第一章至第六章的內容;4組選答題分別為 “礦山安全技術”(第七章)、“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術”(第八章)、“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第九章)和綜合安全技術(第一章至第六章)的內容??忌毻瓿杀卮痤}(占分值的90%)的內容和任意一組選答題(占分值的10%)的內容。 第四科目《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的題型為主觀題。考試內容包含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和控制措施案例分析、應急預案案例分析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等內容,本科目考試內容覆蓋前三科的所有知識,綜合性較強,旨在考查考生對前三科所有知識的綜合運用能力。 四個科目每科試卷總分均為100分。
編輯本段報名流程
參加安全工程師職業水平考試由本人提出申請,攜帶所在單位出具的有關證明及相關材料,到當地考試管理機構報名??荚嚬芾頇C構按照規定的程序和報名條件審查合格后,核發準考證。參加考試人員憑準考證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編輯本段注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