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教師資格證就沒有從事教師工作資格,如果沒有嚴重錯誤或違法不會取消教師資格證的,取消某個人的教師資格證其實和開除差不多
要看教資被取消的原因,教師資格證被撤銷五年后才可以重新報名參加教資考試。喪失教師資格的,這樣是不能重新取得教師資格的。
教師資格證書來之不易,需要好好珍惜,以下是教師資格證被取消的情況:
凡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處罰者,不能取得教師資格。已經取得教師資格者,喪失教師資格。喪失教師資格者,由其工作單位或者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權限會同原發證機關辦理注銷手續,收繳證書,并書面通知其人事檔案管理單位,歸檔備案。喪失教師資格者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凡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或者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應當撤銷其教師資格。撤銷其教師資格,批準撤銷的文件存入當事人人事檔案,并收繳證件,歸檔備案。被撤銷教師資格者,從撤銷之日起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
凡使用假教師資格證書者,一經查實,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處理。對變造、倒賣教師資格證書者,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患有精神病史,癲癇病史、癔癥史的人不能考教師資格證,其中精神疾病要以二級以上專科醫院診斷作為依據。
患有慢性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性病等各種傳染性疾病的人。其中,經二級以上醫院或專科醫療機構檢查確定已治愈者除外。嚴重口吃,吐字不清,持續聲音嘶啞失聲以及口腔有生理缺陷并妨礙發音的人。兩耳聽力均低于兩米,兩耳聽力均在三米以內,或一耳聽力達到五米,但另一耳全聾的人。以上就是不能考教師資格證的病。
以下幾種情況不得報考教師資格證,被撤銷教師資格證的人群;學歷不達標的人群;年齡不達標的人群;教師資格證的報考也受戶籍限制的影響;政審不合格的也不允許報考。如果抱有僥幸心理,在沒有取得教師資格證就上崗的話,一經查處將面臨嚴厲的處罰。而且在教育不斷改革的當下,教育部對于教師的監管也不斷加深。比如說違規補課的老師,沒有執證上崗的老師以及師德不正的老師都將面臨相應的處罰,嚴重者會被取消教師資格。
教育部規定,若之前因教育過程中出現過重大失誤而被取消證書的人群不得再考教師資格證。而且國家在這方面管理也是非常嚴格,我們都知道一旦被撤銷教師資格證,則說明該老師曾出現過比較惡劣的行為。因此禁止他們再考教師資格證,也是出于對學生的一種保護。
教育是我們國家的根基事業之一,是能夠影響著我們祖國未來的事業,因此若想成為教育工作者的人民教師,學歷不能夠太低。國家要求最低也要大專學歷才可以報考教師資格,這也是保證教師的綜合素質以及學術能力能夠達標,能夠引導學生學習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