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指電氣工程、電氣工程自動化、自動化專業)或相近專業(指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二、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電氣工程師證參加考試由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到當地考試管理機構報名。考試管理機構按規定程序和報名條件審核合格后,發給準考證。參加考試人員在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的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