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操作員考試科目: 理論考試和技能考核 理論知識考試主要考核從業人員從事本職業應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關知識要求; 技能考核主要考核從業人員從事本職業應具備的技能水平。 一級消防工程師考試科目:技術實務、綜合能力、案例分析。
注冊消防工程師一共考三科,三科成績有效期保留三年。三科考試分別是《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消防安安全技術綜合能力》
《消防安全技術實務》和《消防技術綜合能力》科目的考試題型為客觀題。“單項選擇題”要求從備選項中選擇一個最符合題意的選項作為答案。“多項選擇題”的每題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題意的選項,錯選不得分;漏選,所選的每個選題得0.5分。在全部選擇題中,有80個單項選擇題,每題1分;20個多項選擇題,每題2分。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考試15年題型為6道主觀題,主觀題為綜合案例分析題;16年之后的題型為2道多選題+4道主觀題,主觀題為綜合案例分析題。三個科目試卷總分均為120分。每科需要達到72分以上(含72分)。
考試成績實行3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3個考試年度內參加應試科目的考試并合格,方可取得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