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3日住建部官方網站發布了“關于征求《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征求意見稿)》《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內容主要針對兩個新文件向全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內容對造價工程師考試的變動較大,環球網校及時做了新舊《規定》的對比,且針對兩份文件新增或更改內容進行政策解讀,幫助廣大考生及業內從業企業清晰理解政策文件的變動方向及細節內容。
重點說明:
1、造價工程師考試分為一級造價工程師和二級造價工程師,原造價工程師考試等同于一級造價工程師;
2、 一級造價工程師由原來的2個專業方向改為4個專業方向,分別為:土木建筑工程、安裝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水利工程;
3、 一級造價工程師報考條件變化中,針對報考專業變化較大,專業要求為9大專業非本專業考生也可以考,只增加一年工作年限;具體專業要求為:土木建筑、水利、裝備制作、交通運輸、電子信息、財經商貿、工學、管理學和經濟學;
4、 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周期由原來的2年內通過改為4年內通過;
5、 二級造價工程師由原造價員考試改變而來,考試科目同原造價員考試科目,原造價員證書效用不變。已經取消的公路水運工程造價人員資格證書以及水利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的效用不變。但專業技術人員取得一級造價工程師、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可認定其具備工程師、助理工程師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6、因此,建議取得造價員證書的考生更改考取二級或一級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
7、 二級造價工程師考2個科目,2年內通過考試,造價和工程管理本科學歷還可以免考一科;
8、 二級造價工程師原則上在所在行政區域內有效,一年至少考試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