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二建可以先考兩門,第二年再報考剩余科目和第一年未過科目,二級建造師考試周期為兩年,但是免考部分科目和增項考試周期只有一年。
二建成績管理方法:
1、滾動管理:
考全科: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管理方法為滾動管理,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
2、非滾動管理:
免考部分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增項:二建增項考試成績只在考試當年有效,報考二建增項的人員考試合格后,核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荚嚦煽儗嵭蟹菨L動管理,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即可取得增報專業執業資格證書。
二級建造師考試科目:《施工管理》《工程法規》《專業實務》。
可以!如果是以前考過,以后報名用原來的檔案號(準考證上有),單位填新單位;如果是報名以后換單位就更可以了,只要有新單位提供勞動合同就可以注冊到新單位。
二級建造師證從一個單位轉到另一個單位:注冊建造師需要與原聘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申請。但各個省份二級建造師的具體注冊流轉程序是不同的,因為二級建造師注冊證僅在頒發轄區內有效。以山東省為例,具體參照《山東省二級建造師注冊實施辦法》第九條,變更注冊:在注冊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的,應當及時申請變更注冊。變更注冊后,有效期執行原注冊證書的有效期。1、執業企業變更的;2、所在聘用企業名稱變更的;3、二級注冊建造師姓名變更的。申請變更注冊的,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二級注冊建造師變更注冊申請表》;(二)注冊證書原件和執業印章;(三)執業企業變更的,在不影響原執業企業資質的前提下,應當提供申請人與新聘用企業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或申請人聘用企業出具的勞動、人事、工資關系證明,以及工作調動證明復印件(與原聘用企業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證明文件、退休人員的退休證明);原聘用企業出具的申請人申請變更注冊前一年內的職業道德證明;新聘用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四)申請人所在聘用企業名稱發生變更的,應當提供變更后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和企業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變更函復印件。(五)二級注冊建造師姓名變更的,應當提供變更后的身份證明原件或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二級注冊建造師變更注冊初審匯總表》,報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參照《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第十五條,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由人事部、建設部統一格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所在行政區域內有效。擴展資料參照《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經過注冊登記,方可以建造師名義執業。參照《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第十七條,建設部或其授權的機構為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注冊管理機構。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機構為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注冊管理機構。參照《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第十八條,申請注冊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二)無犯罪記錄;(三)身體健康,能堅持在建造師崗位上工作;(四)經所在單位考核合格。參照《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第二十一條,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有效期一般為3年,有效期滿前3個月,持證者應到原注冊管理機構辦理再次注冊手續。在注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單位者,應當及時辦理變更手續。再次注冊者,除應符合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外,還須提供接受繼續教育的證明。參照《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第二十八條,二級建造師的執業技術能力:(一)了解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及有關行業管理的規定。(二)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專業知識。(三)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實踐經驗和資歷,有一定的施工組織能力,能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參考資料來源:山東政務服務網 - 山東省二級建造師注冊實施辦法
參考資料來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 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