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時間,陸續(xù)有人收到稅務機關關于個稅年度匯算的信息提示。
越來越多的人開始習慣登錄“個人所得稅”App,通過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功能辦理個稅補繳或退稅。
但仍有不少市民存有疑惑:個稅匯算清繳具體如何申報?平時單位已經(jīng)代扣代繳了個稅,還需要匯算嗎?
帶著這些問題,楚天都市報記者采訪了稅務部門相關負責人。
Q:
個稅年度匯算的范圍是什么?
A:
個稅年度匯算,準確來說,就是居民個人將2019年度內(nèi)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即“綜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計算全年最終應納的個人所得稅,再減除納稅年度已預繳的稅款后,計算應退或者應補稅額。
通俗地講,就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
Q:
單位已代扣代繳怎么算?
A:
記者了解到,新個稅法實施后湖北國家稅務申報系統(tǒng),單位每月代扣的個稅只是預繳。
受多重因素影響,納稅人平常預繳的稅款有可能與全年應納稅款出現(xiàn)不一致的情況。這就需要以年度為單位,算個總賬后再多退少補。
稅務部門介紹,按年度綜合所得統(tǒng)一匯算湖北國家稅務申報系統(tǒng),不僅可以讓納稅人更充分地享受各項扣除優(yōu)惠,全年拉通算賬繳稅,也讓部分收入高、來源多的納稅人將收入加總后找稅率,以此更好地體現(xiàn)量能負擔、稅收公平的原則。
Q:
全年只在一個單位拿工資,需要辦年度匯算嗎?
A:
一般情況下,如果自1月起至12月只在一個單位領取工資薪金,且沒有或者已足額享受了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及公益慈善性捐贈等各項扣除,單位通過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了個人所得稅,與納稅人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一致時,則無需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Q:
納稅人在辦理申報后,遇到退稅的情況應如何處理?
A:
如果納稅人通過“個人所得稅”App和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wǎng)頁端進行年度匯算申報,在完成申報時系統(tǒng)會自動詢問是否申請退稅。
只要納稅人提供中國境內(nèi)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即可直接申請退稅。如果是由扣繳義務人、其他單位或個人代為辦理年度匯算的,可以由其在為納稅人代為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后,一并申請退稅。
稅務機關溫馨提示
一、請仔細核對填報信息,依法誠信辦理年度匯算。
二、建議盡量在稅務機關與單位約定的時間段辦理年度匯算。
三、請確保填報的銀行賬戶符合條件,以便及時、安全收到退稅。
四、切勿輕信非官方或非專業(yè)人士的退稅“秘笈”辦理年度匯算退稅。
五、稅務機關不會因為退稅,通過非官方辦稅終端或渠道向納稅人索要銀行賬戶和密碼。
如果市民們在辦理過程中有疑問,可以撥打湖北12366納稅服務熱線或者本地稅務機關咨詢,也可以撥打010-12366或021-12366通過北京和上海國家級納稅服務中心咨詢;還可登錄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臺(),在網(wǎng)頁左上角選擇地區(qū)“湖北”,通過“納稅咨詢”模塊進行在線咨詢或留言咨詢;或者微信搜索“湖北稅務12366企業(yè)號”,通過智能12366咨詢系統(tǒng)進行在線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