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時收到學院(部)重考通知的考生,只要達到我校公布的重考分數線,請及時與招生學院(部)聯系,詢問重考詳情。
七、資格審查
考生須按照《河南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考生須知》提前準備好相關材料,準備參加資格審查。
復試前,各學院(實驗室、中心)考生資格審核小組將對考生居民身份證、學籍及學歷等報名材料和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復試。對考生報名信息存在疑問的考生,在考生資格審核時需提交相應證明材料供審核。特別需要指出的是,考生學籍(學籍)信息不符的,需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書;如考生為成人教育本科專業學生,需打印專門網頁證明其為成人教育本科四年級學生;如考生在2023年10月研究生招生報名后取得新的高等學歷資格,仍以原報名時的學歷資格認定。
復試前,考生應仔細閱讀并簽署《誠信考試承諾書》。
八、復試內容、形式及成績構成
復試內容主要包括外語測試、專業測試(筆試,該測試針對學術學位研究生設置)、專業知識面試等;對有特殊實踐(實驗)能力考核需求的學科(專業),將根據實際情況設立實踐(實驗)能力考核環節。
1. 外語測試
外語測試以口試或聽力形式進行河南大學幾本,可能還包含專業外語;外語成績單獨計分,分數按百分比計算,計入復試總成績,權重為復試成績的10%;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2. 專業測試
學術學位學生單獨進行“學術學位復試專業考試”,以2024年專業目錄公布的“復試科目”為準,分數按百分制計算,計入總成績。專業學位是否有專業考試,以專業目錄公布為準。
對于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將單獨設置“同等學歷補考”,內容為2024年專業目錄中公布的“同等學歷補考科目”,分數按百分制計算。同等學歷補考為資格考試,不計入總成績。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律)、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圖書情報學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的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無需參加補考。同等學歷考生定義:取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2年(自畢業至入學當年入學之日,下同)以上學歷的人員、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專業畢業生。
會計碩士、圖書情報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需單獨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此項考試僅對以上專業學位開放),成績按百分比計算,考試成績計入總成績。
3. 專業知識面試
專業知識面試由各科復試小組進行,復試小組將對每個學生進行評分,分數以百分比計算。
(四)成績構成
考生總成績包括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到總成績,復試成績原則上占總成績的30-50%,由各學院(實驗室、中心)自行確定。復試各科目成績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復試中任何一門單科成績不合格(低于60分),考生不予錄取。
學校認為必要時,可以對相關考生進行重新審查。
九、調整
相關調整政策按照《河南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整工作辦法》(調整系統開放前另行公布)執行。
10. 擬錄取
(一)各學院(實驗室、中心)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程序以及考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思想政治表現和身心健康狀況,擇優錄取考生,并將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
(二)接受插班生的專業,按照提前公布的招生計劃和錄取原則,對第一志愿考生和插班生進行復審、排序。首先對復審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錄取,確定擬錄取名單。待全國插班生復審工作開通并完成復審后,對復審合格的插班生,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錄取,確定擬錄取名單。
(三)對同時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專業,按照考生申請學習方式、招生計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和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如非全日制招生名額不足,則將剩余的非全日制招生計劃向“研究生招生全國調整網絡服務系統”開放,向全體考生進行調整。
(四)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棄(書面申請)擬錄取資格的,在報到前,培養單位可按照錄取原則更換其招生計劃。
(五)各學院(實驗室、中心)應向擬錄取單位發函索取人事檔案及考生現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思想政治表現。必要時派員進行外調。函件及外調材料須加蓋考生所在單位組織(或人事)部門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將考生誠信考核納入復試錄取環節。根據《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認真核查考生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處分情況,將考生誠信情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復試過程中出現違規行為的考生,經核實后,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其擬錄取資格,并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三個月內,學校將按照相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審核,審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學籍;情節嚴重的河南大學幾本,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11. 信息披露
各學院(實驗室、中心)應當將研究生復試及錄取相關信息向社會公開,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復試與錄取辦法。學校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河南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與錄取辦法》,各單位在各自網站公布《復試與錄取實施細則》。
(二)調整工作辦法。學校在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布《河南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及調整工作辦法》,接收、調整單位在各自網站上公布《接收與調整工作實施細則》。
(三)考試錄取名額。各單位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和有關要求,確定各專業考試錄取名額,并在復試錄取工作程序中予以公布。
(四)復試名單。復試前,各單位應當在本單位網站公布進入復試的考生編號、姓名、初試各科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并說明參加特殊項目(大學生、退役士兵等特殊項目)、享受初試加分或優惠政策、推薦免試二等功考生的相關信息。
(五)復試結果。復試結束后,各學院(實驗室、中心)將公布所有參加復試考生的復試結果,主要包括:考生編號、姓名、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學習形式等信息。
(六)擬錄取人選名單。學校將擬錄取人選名單報送研究生院招生網,經審核批準后,擬錄取人選名單(包括考生編號、姓名、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在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布。參加特殊項目、享受初試加分或優惠政策、二等功推薦免試人選名單在公布人選名單時予以說明。公布期限不少于10個工作日。
12. 監督
研究生復試實行監督檢查制度,建立社會公眾、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督導組、培養單位、導師代表等全覆蓋、立體化的監督檢查體系。各學院(實驗室、中心)成立“督導組”,對本單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全過程、各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學校成立“研究生復試監督檢查組”,對各學院(實驗室、中心)復試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13. 協商與復議
1.咨詢。各學院(實驗室、中心)公布考生咨詢復試的渠道,包括聯系部門、電子郵箱、電話、郵寄地址等,考生可通過咨詢渠道了解相關工作安排、復試政策解讀等。
2.復議。考生對復試過程中有異議,可通過各學院(實驗室、中心)公布的咨詢復議渠道申請復議。研究生復試實行復議制度。各學院(實驗室、中心)公布聯系部門、電子郵箱、電話、郵寄地址等信息,并指定工作人員受理考生投訴、申訴,確保投訴、申訴渠道暢通。對復試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在復試結束后10日內提出投訴、申訴,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將組織調查復議。
學校投訴熱線:0371-22867269/22869091(研究生院)
16627575626 (紀律委員會)
投訴郵箱:zsgl@vip.henu.edu.cn
14. 其他事項
(一)招生類別。非定向就業碩士生人事檔案須在規定時間內轉入學校。定向就業碩士生(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須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培養協議。非全日制碩士生原則上從在職定向就業人員中招收,就業方式為定向就業。
(二)學習方式。全日制研究生須在基本修業年限或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全日制在校學習。非全日制研究生可采取多種方式、靈活安排時間,在基本修業年限或學校規定的期限內非全日制學習;在規定時間內畢業達到畢業要求和學位授予標準者,頒發碩士學位證書和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上注明學習方式為非全日制。
(三)辦理擬錄取手續。擬錄取考生須在我校規定時間內辦理擬錄取手續(檔案轉交、政審、簽訂定向協議等)(相關安排另行通知)。所有擬錄取名單須報教育部審核批準后,方可正式錄取。
(四)體檢。體檢采取網上提交體檢報告的方式進行,考生入學后只需提供近期(三個月內)的體檢報告即可,體檢報告將由各學院(實驗室、中心)“考生資格審核小組”審核,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本方案未盡事宜,適用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相關招生政策,由河南大學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本方案與國家相關招生政策相沖突的,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本方案由河南大學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河南大學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