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點、各考試管理機構:
2023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于4月15、16、22、23日舉行。為做好我省考試工作,現將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2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衛考辦發〔2022〕1號)轉發給你們。結合我省實際,就有關問題明確如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報名范圍
在湖北省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醫療、預防、保健、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以下簡稱“技術”)專業工作的人員,凡符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關于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1〕51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條件的,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對列入國家《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專業,要求全部參加國家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我省不組織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
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專業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凡自2023年度起,所有在我省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考試考生(含歷史考生),均應符合《指導意見》相關規定。2022年度參加我省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未一次性通過4個科目,符合《指導意見》相關規定的考生,可以根據202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報考相同級別相同專業的考試。
二、報名程序
網上報名時間:2022年12月30-2023年1月12日,現場確認時間: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15日,網上預報名及現場確認相關程序由省衛生健康人才交流發展中心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項及要求
(一)一個職稱晉升周期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可提前一年申報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作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或記大功獎勵的,可直接申報參加高一級職稱考試。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范圍以省衛生健康委核定的名單為準。
(二)根據《省物價局 省財政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鄂價費〔2015〕139號)和《關于重新核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醫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鄂衛生計生函〔2017〕287號)規定,考試費收費標準為70元/人·科。
各地衛生健康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加強溝通、形成合力2024年健康管理師報考條件,加強對考試工作的指導、監管和檢查,嚴格報名條件和資格審核程序,嚴肅考風考紀2024年健康管理師報考條件,嚴防泄密,確保考試工作順利完成。
附件:?關于202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衛考辦發〔2022〕1號)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湖北考區辦公室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