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條件
(一)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關于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1〕51號)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二)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和《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魯發〔2003〕3號)的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的全科醫學、全科醫學(中醫類)和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三)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63號)有關規定,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區等艱苦邊遠地區可放寬到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
(四)根據《中央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5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3號)相關要求,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線醫務人員,在符合相應報名條件的基礎上,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提前一年申報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對做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直接申報參加考試。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線醫務人員范圍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聚焦一線貫徹落實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10號)規定執行。上述享受提前申報的人員,原則上只享受一次政策優惠。
(五)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以及392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六)按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國辦發〔2018〕81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門關于印發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3號)要求,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以及持有中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員可按規定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二、申請材料
現場辦理:
1.有效身份證原件;
2.《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
3.學歷證書或學位證書原件;
4.報考中級資格還須按照報考條件規定提供所需的初級資格證書或執業醫師證書、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原件等。
三、辦事流程
現場辦理:登錄濟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欄目查閱報名通知2024護士資格證考試,了解報名流程及要求,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注冊、提交報考信息后打印申報表,攜帶有關材料辦理現場確認,符合條件的在系統中確認,不符合的退回材料并說明原因,資格審核通過后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繳費。
四、收費依據及標準
依據《關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三項考試考務費標準的通知》(衛人才發〔2016〕66號)、《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20〕180號)2024護士資格證考試,每人每科70元。
五、辦理時限
即時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