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省教育廳發布《關于做好2023年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2023年廣東繼續面向農村和脫貧地區實施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專項計劃有高校、地方兩個專項計劃,進一步提高廣東農村地區學生就讀重點高校的比例中山大學招生辦,促進教育公平。地方專項計劃中,17所廣東高校招生計劃共2410人中山大學招生辦,4月19日至25日,考生須完成報名申請。
實施范圍共30個縣(市、區)
哪些學生可報考?《通知》明確,符合廣東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考條件并已報名,且同時符合另外三項條件的考生,可以報考“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另外三項條件包括考生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的戶籍在實施區域內。考生本人具有上述區域連續3年以上戶籍,戶籍時間計算節點為2023年8月31日;考生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報考“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的考生高考成績要達到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相應錄取分數線。
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2023年起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院校為教育部直屬有關試點高校,招生學校、招生章程、招生專業詳見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地方專項計劃”招生院校由廣東17所本科高校承擔,招生專業以為廣東產業轉型升級、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供支撐的理工類專業以及貧困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急需的農林、醫學、師范等專業為主。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將通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向社會公布在廣東實施“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的高校及具體專業。
廣東2023年實施“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的范圍仍為原中央蘇區縣、欠發達革命老區縣、少數民族自治縣及廣東原扶貧開發重點縣,實施范圍共30個縣(市、區)。
“高校專項計劃”安排在提前批錄取,實行單獨志愿、單獨投檔錄取,在普通本科批次錄取前完成。錄取考生高考成績總分原則上不低于相關高校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地方專項計劃”錄取納入本科批次進行,實行單獨劃線、平行志愿投檔的錄取方式。
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報名申請,通過資格審核后方能在普通高考志愿填報時選報“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志愿填報時間和要求見省招生辦公室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網上填報志愿工作文件。
“地方專項計劃”4月25日前報名
如何報考?
“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申請方面,4月25日前,考生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完成報名申請,并在4月19日至25日,憑注冊賬號和密碼在“廣東省普通高考報名系統”(下稱“廣東省普高報名系統”,)完成報名申請。未在規定時間內同時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及“廣東省普高報名系統”中完成報名申請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高校專項計劃”資格。
“地方專項計劃”報名申請方面,4月19日至25日,考生憑注冊賬號和密碼在“廣東省普高報名系統”中完成報名申請。逾期不再受理“地方專項計劃”報名申請。
“高校專項計劃”及“地方專項計劃”信息采集方面,“廣東省普高報名系統”將采集考生及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的市、縣、鎮(街道辦事處)、村委會(居委會),以及考生高中三年的學籍等信息。
“高校專項計劃”及“地方專項計劃”考生資格審核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考生普通高考報名所在地負責,實行網上審核。“廣東省普高報名系統”與公安部門、學籍管理部門進行相關數據對接,提供輔助審核建議。各級招生考試機構根據考生申報信息、輔助審核建議,以及考生上傳的相關證明材料完成審核,并加具審核意見。
5月10日前,相關地級市招生辦對縣(市、區)招生辦復核合格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將審核合格的考生設置“同意”標志。省教育廳與省公安廳、省招生辦公室進行考生資格聯審審核通過后,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示。
【記者】馬立敏